邹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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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袭(1435年—?),字继芳,山东济南卫军籍,江西吉安府永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山东乡试第四十九名。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会试第三百四十七名,殿试登进士第二甲第六十名。历官兵部武选司郎中,十六年四月坐奏请安定都指挥等官土墨秃等男却尔加等袭职,误脱五字,下锦衣卫狱。后复职,二十二年二月因兵部武选司废弃敕书被盗卖,自侍郎阮勤、侯瓒以下皆逮下狱,邹袭降调湖广德安府同知[1]。留通州未行,侍讲尹龙嗾使蔚州左等卫署指挥使等官张旺等一百二十三员奏乞留之,复兵部郎中职,仍停俸三月。再坐吏部尚书尹旻案,罢职原籍为民。
家族[编辑]
曾祖邹惟敬。祖父邹钧。父亲邹儶。母张氏。慈侍下。兄襐。弟禠。娶潘氏[2]。
参考[编辑]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五》:成化二十二年二月,兵部武选司吏樊忠、韩锡、大兴县民匠吴鉴、吴兴皆以罪伏诛。先是鉴、兴出入会同馆,与夷人相贸易,有建州卫夷人谋买旧敕,鉴言于忠,辄于本司盗出废敕十六道,同鉴至会同馆售之。锡亦盗敕二十一道,藏于家,托鉴、兴转售,俱获利。缉事官校发其事,下锦衣卫鞫实,左右侍郎阮勤、侯瓒、郎中邹袭、朱绅、员外郎彭纲、主事高鉴、张㫤、石巍、赵铭、苏章并吏役人等俱逮下狱,刑部各拟合坐者律。 上以忠等交通夷人,盗卖敕书,大不畏法,命即诛之。袭等防范不谨,免赎罪,俱调外任。勤、瓒亦调南京别部,馀各坐罪有差。于是调袭湖广德安府、绅常德府,俱同知;纲贵州永宁州知州、鉴贵州镇远府、㫤陕西平凉府、巍湖广永州府、铭广西浔州府、章云南姚安府俱通判;勤南京刑部、瓒南京礼部。勤等之下狱也,给事中吴凯、御史刘宇等劾其弛职废事,及锦衣卫通事指挥杨铭等怠于防闲之罪。有旨:责凯等何不早劾,及已逮问,方以奏闻,法当究治,姑宥之。杨铭等俱不问,而尚书马文升亦服罪。 上以其到任未久,置之。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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