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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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廉 | |
|---|---|
| 大明巡抚贵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归安县 |
| 字号 | 字孟介 |
| 出生 | 宣德九年(1434年)二月初七日 |
| 逝世 | 正德四年(1509年) |
| 配偶 | 娶费氏,继娶章氏 |
| 出身 | |
| |
张廉(1434年—1509年5月18日),字孟介,浙江归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浙江乡试第六名举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进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十九年九月充副使,册封沈藩。二十年十二月擢江西按察司副使。弘治元年(1488年)二月升贵州按察使,六年四月转贵州左布政使,平贵州都清苗寇,九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张廉为人刚直,十一年十月被弹劾致仕。正德四年(1509年)卒[1]。
家族[编辑]
曾祖张克让。祖父张仲文,赠按察司副使。父张翼,左参政。前母朱氏、杨氏,俱赠恭人;母管氏,封恭人。慈侍下。兄张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