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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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瑛 | |
|---|---|
| 大明南京太常寺卿 | |
| 籍贯 | 河南河南府洛阳县 |
| 字号 | 字廷光 |
| 出生 | 三月初七日 |
| 逝世 | 弘治八年十一月 |
| 配偶 | 娶颜氏、继娶董氏 |
| 亲属 | 兄 翟瑄 |
| 出身 | |
| |
翟瑛(1439年—1495年),字廷光,南京太医院医籍,河南河南府洛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顺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十月授兵科给事中,十三年九月充副使,册封王府,十二月升鸿胪寺右少卿,十五年三月因母丧去职。服阕,起复原职,因宣读欠明,十七年九月调任尚宝司少卿,十九年九月充副使,册封荆王府,二十一年十二月升南京太常寺卿[1]。弘治八年十一月卒,年五十七[2]。工书法[3]。
家族[编辑]
其家世代以医籍隶南京太医院。曾祖翟伯常,祖父翟罍,父翟观,母庞氏。具庆下。兄翟瑄(进士)[4]。
兄翟瑄,官至刑部尚书。时人并称“二翟”。
参考[编辑]
- ↑ 《江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九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弘治八年十一月甲午,养病南京太常寺卿翟瑛卒。瑛字廷光,河南洛阳县人,以太医院籍登成化二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礼科给事中,升鸿胪寺少卿。丁母忧,服阕,改尚宝司少卿,内批升南京太常寺卿,至是卒,年五十七。瑛体貌凝重,历官几三十年,无大建明,然而亦无大过举云。
- ↑ 《六艺之一录·卷三百六十五》:翟瑛,字廷光,江宁人。成化丙戌进士,历官太常卿。作字运笔如飞,结体流丽可爱。〈金陵琐事〉
- ↑ 《成化二年丙戌科进士登科录》:治《春秋》,年二十八岁中式成化二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二十八名进士。三月初七日生,行二,曾祖翟伯常,医学正科;祖翟罍,医士;父翟观,御医;母庞氏。具庆下。妻颜氏,继妻董氏;兄瑄(进士)。由国子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八十七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七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