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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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鉴(?—?),字克明,河南信阳卫军籍,开封府太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五月初二日生。

生平[编辑]

早年出身国子生,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河南乡试第十六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会试第六十九名,殿试进士第二甲第五十三名。授兵部主事,二十二年二月因兵部盗卖诰敕案下狱,贬贵州镇远府通判[1]。孝宗即位,调别任,历升知府,弘治十二年(1499年)正月考察以不谨冠带闲住。

家族[编辑]

曾祖父高智。祖父高升。父亲高琼,曾任训导。母李氏。慈侍下。兄高铎。娶吴氏[2]

参考[编辑]

  1.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五》:成化二十二年二月,兵部武选司吏樊忠、韩锡、大兴县民匠吴鉴、吴兴皆以罪伏诛。先是鉴、兴出入会同馆,与夷人相贸易,有建州卫夷人谋买旧敕,鉴言于忠,辄于本司盗出废敕十六道,同鉴至会同馆售之。锡亦盗敕二十一道,藏于家,托鉴、兴转售,俱获利。缉事官校发其事,下锦衣卫鞫实,左右侍郎阮勤侯瓒、郎中邹袭朱绅、员外郎彭纲、主事高鉴张㫤石巍赵铭苏章并吏役人等俱逮下狱,刑部各拟合坐者律。 上以忠等交通夷人,盗卖敕书,大不畏法,命即诛之。袭等防范不谨,免赎罪,俱调外任。勤、瓒亦调南京别部,馀各坐罪有差。于是调袭湖广德安府、绅常德府,俱同知;纲贵州永宁州知州、鉴贵州镇远府、㫤陕西平凉府、巍湖广永州府、铭广西浔州府、章云南姚安府俱通判;勤南京刑部、瓒南京礼部。勤等之下狱也,给事中吴凯、御史刘宇等劾其弛职废事,及锦衣卫通事指挥杨铭等怠于防闲之罪。有旨:责凯等何不早劾,及已逮问,方以奏闻,法当究治,姑宥之。杨铭等俱不问,而尚书马文升亦服罪。 上以其到任未久,置之。
  2.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试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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