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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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蕃 | |
|---|---|
| 大明南京刑部尚书 |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兴府崇德县 |
| 原名 | 锺蕃 |
| 字号 | 字廷芳 |
| 出生 | 正统三年(1438年)五月二十六日 |
| 逝世 |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六月 |
| 配偶 | 娶蔡氏 |
| 出身 | |
| |
潘蕃(1438年—1516年),早年冒姓锺,显贵后改回,字庭芳,号愚叟,留守前卫军籍,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嘉兴府崇德县(今浙江省桐乡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丙戌进士,累官两广总督、四川巡抚、左都御史。
生平[编辑]
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二十名举人,成化二年(1466年),登丙戌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历任郎中。成化十三年(1477年),云南镇守中官钱能被巡抚王恕弹劾,潘蕃奉命调查。之后出任安庆府知府,改郧阳府知府。
弘治元年(1488年)闰正月,升任贵州布政使司左参政[1],四年三月升山东右布政使,六年七月升湖广左布政使。弘治九年(1496年)八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并兼提督松潘军务。十三年五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四年(1501年)正月奏请复姓潘氏,闰七月与南京刑部右侍郎金泽互相调任,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十五年论功加升右都御史,平定归善剧贼古三仔、唐大鬓等,十七年六月加升左都御史。正德元年(1506年)正月升南京刑部尚书,逾年致仕。三年(1508年),田州知府谢湖畏惧土官知府岑猛,不敢赴任,被逮至京下诏狱,谢湖攀咬镇守太监韦经、总兵官毛锐、巡抚都御史潘蕃三人激发岑猛叛乱,韦经又牵扯兵部尚书刘大夏,而大夏为刘瑾所恶,四人俱捕送诏狱,九月大夏、潘蕃被谪戍肃州。正德五年八月刘瑾被诛,二人释放,复给诰命致仕,六年后去世,年七十九[2]。
家族[编辑]
曾祖锺秉仁。祖父锺声。父锺盛。母朱氏,继母李氏。重庆下。[3]孙潘儒,国子生。
参考文献[编辑]
-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十》:弘治元年闰正月戊寅 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张文昭为本司按察使;狭西副使杨徽为山西按察使;户部郎中陈清、湖广郧阳府知府锺蕃为布政司左参政:清,山西,蕃,贵州;陕西右参议郑铭,工部郎中洪汉为右参政:铭,本司,汉,广西。
- ^ 《明史》(卷186):“潘蕃,字廷芳,崇德人。初冒锺姓,既显始复。成化二年举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云南镇守中官钱能为巡抚王恕所劾,诏蕃按,尽得其实。出为安庆知府,改郧阳。时府治初设,陕、洛流民毕聚。蕃悉心抚循,皆成土著。累迁山东、湖广左右布政使。弘治九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兼提督松潘军务。宣布威信,蛮人畏服,单车行松、茂莫敢犯。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改刑部。十四年进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帐下士旧不下万人,蕃汰之,才给使令而已。黎寇符南蛇乱海南,聚众数万。蕃令副使胡富调狼土兵讨斩之,平贼巢千二百余所。论功,进左都御史。已,又平归善剧贼古三仔、唐大鬓等。思恩知府岑濬与田州知府岑猛相仇杀,攻陷田州,猛穷乞援。蕃谕濬罢兵,不从,乃与镇守太监韦经、总兵官伏羌伯毛锐集兵十余万,分六哨讨之。濬死,传首军门,斩级四千七百,尽平其地。回军讨平南海县丰湖贼褟元祖。捷闻,玺书嘉劳。蕃奏,思恩宜设流官,猛构兵失地,宜降同知,俾还守旧土。兵部尚书刘大夏议,猛世济凶恶,不宜归旧治,请两府皆设流官,而降猛为千户,徙之福建。帝从之。正德改元之正月召为南京刑部尚书。逾年,致仕。初,蕃去两广,岑猛据田州不肯徙,知府谢湖畏猛悍,亦逗遛。事闻,逮湖诏狱。湖委罪蕃及韦经、毛锐,经复委罪于尚书大夏。刘瑾方恶大夏,遂并逮四人。大夏以不从蕃言为罪,而蕃亦坐不能抚猛,俱谪戍肃州,三年九月也。既而瑾从户部郎中庄[A172]言,遣太监韦霦核广东库藏,奏应解赃罚诸物多朽敝,梧州贮盐利军赏银六十余万两不以时解。逮问蕃及前总督大夏、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锐等八百九十九人,罚米输边。锐廉介,已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乞休归,至是夺职。瑾诛,蕃以原官致仕。逾六年,卒。锐至嘉靖初,始复职致仕。方蕃解官归,无屋,税他人宅居之。与乡人饮,露坐花下,醉则任所之。其风致如此。”
- ^ 《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
| 官衔 | ||
|---|---|---|
| 前任: 俞荩 |
明朝郧阳府知府 成化二十年-二十三年 |
继任: 袁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