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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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符(1437年—?),字朝信,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九月十八日生。天顺六年(1462年)壬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五十名。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会试第三百四十一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授行人,八年十月选入都察院理刑[1],九年实授监察御史,十七年长芦巡盐,十八年五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弘治元年(1488年)二月升本司按察使,四年五月因李文贵诈冒皇亲罪案,降二级,调任广东南雄府知府,丁忧归,服阕,十二年四月起任浙江布政司右参政,仍支正二品俸。十四年三月升本司右布政使,十五年六月升左布政使,正德二年(1507年)五月以疾乞休,诏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致仕。

家族[编辑]

曾祖林清隐。祖父林贵和。父亲林士隆。母夏氏。重庆下。娶范氏[2]

参考[编辑]

  1.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成化八年冬十月戊辰,选行人刘肃林符于大节、知县张蕙袁祯陈英刘浚杨峻翟瑄丘山于都察院问刑。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