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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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观
大明肇庆府同知
籍贯广西桂林府临桂县
出身
  • 成化元年乙酉科举人

翟观(14世纪—15世纪),广西桂林府临桂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翟观是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广西乡试举人弘治三年(1490年)授泷水县知县,安抚流寇让其解散,六年(1493年)丁父忧回籍,泷水县民向朝廷请求让翟观回任,服阕后陞肇庆府通判,再陞肇庆府同知署泷水县事,兴建东西两营分兵守县,又建五十九寨让县人守卫,盗贼不敢窥视,开辟荒田九顷,开凿水圳四十八处,县民称颂,其后进阶四品致仕,入祀名宦祠[1][2]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绪《临桂县志·卷二十八·人物一》:翟观,粤西文载(云)观成化乙酉举人,宏治三年知泷水县,县苦盗,观开诚抚绥,盗用解散,民赖以安,三年遭父丧归,士民愬于朝,迁肇庆通判,盗寻敛迹,久之以同知领县,建东西两营分兵居守,建五十九砦,籍其人为砦兵,盗不敢复窥泷,辟荒田九顷,凿水圳四十八处,县人颂之。
  2. ^ 雍正《罗定州志·卷三》:翟观,临桂人,弘治三年由举人为泷水令,留心民瘼,奖善锄恶,不任刻核,会盗贼蜂起,观立营堡以防御之,民得安堵,寻迁肇庆府通判,仍署县篆,进阶四品致仕而去,祀名宦。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临桂县志》·卷二十八·人物一
  • 雍正《罗定州志》·卷三
官衔
前任:
林昆
明朝泷水县知县
1490年-1493年
继任:
龚行
前任:
贺恕
明朝肇庆府同知
弘治年间
继任:
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