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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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观 | |
|---|---|
| 大明肇庆府同知 | |
| 籍贯 | 广西桂林府临桂县 |
| 出身 | |
| |
翟观(14世纪—15世纪),广西桂林府临桂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翟观是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广西乡试举人,弘治三年(1490年)授泷水县知县,安抚流寇让其解散,六年(1493年)丁父忧回籍,泷水县民向朝廷请求让翟观回任,服阕后陞肇庆府通判,再陞肇庆府同知署泷水县事,兴建东西两营分兵守县,又建五十九寨让县人守卫,盗贼不敢窥视,开辟荒田九顷,开凿水圳四十八处,县民称颂,其后进阶四品致仕,入祀名宦祠[1][2]。
引用[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临桂县志》·卷二十八·人物一
- 雍正《罗定州志》·卷三
| 官衔 | ||
|---|---|---|
| 前任: 林昆 |
明朝泷水县知县 1490年-1493年 |
继任: 龚行 |
| 前任: 贺恕 |
明朝肇庆府同知 弘治年间 |
继任: 黄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