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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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泾(?—1520年),字伯清,浙江宁波府慈谿县(今慈溪市)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浙江乡试第二十五名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会试第二百四名,廷试第三甲第四十六名进士,授礼部祠祭司主事,十五年官至礼部主客司员外郎明武宗南巡之争中,因上疏劝阻而被罚跪午门五日,施杖刑五十,伤重身亡。身后家贫不能丧。明世宗即位后,吏部汇报此事,赐米二十斛,命厚恤其家。[1]

参考文献[编辑]

  • 《明史》卷一百八十九列传第七十七《何遵传》
  • 天启《慈溪县志》卷八《忠谠》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冯泾,字伯清,与瀚皆正德九年进士。泾以孝友称。既卒,家贫不能还丧。世宗立,吏部以状闻,赐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