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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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棠(1480年—1547年),字师召,号练溪直隶丹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进士。授桐庐县知县,调任金华县,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广东道试监察御史[1],十五年五月实授。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复除河南道御史,四年巡按陕西,七年(1528年)由监察御史升任江西南昌府知府[2]。历任庆远府衡州府知府,十三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巡海道。卒年六十八。著作有《练溪集》二卷、《练溪诗草》四卷。

家族[编辑]

曾祖吉伦。祖父吉鹏。父吉润。

吉棠娶许氏,生一子:汝完;一女,适固村吴存仁。继娶庄氏,生三子:汝宿、汝宣、汝宾。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正德十四年十一月癸丑,授知县范永銮王杲彭占祺俞集郑气简霄周在郑本公吉棠傅桂郭楠李孟旭杨铨张彦杲余翱、推官王钧胡松、行人喻汉、国子监博士陈克恭、儒学教授周允中俱试监察御史,永銮浙江道;杲江西道;钧福建道;占祺、汉湖广道;集河南道;气山东道;霄山西道;在、松陕西道;本公四川道;棠广东道;桂云南道;楠贵州道;孟旭南京江西道;铨湖广道;彦杲山东道;翱四川道;允中广西道;克恭贵州道。
  2. ^ (清)谢启昆、陈兰森《南昌府志·卷三十》
  • 《云阳吉氏家乘》 有诒堂八修谱,共16卷,线装木刻本,吉廷椿等纂修。光绪九年(1883)
  • 《光绪丹阳县志》
官衔
前任:
孙瓒
明朝桐庐县知县
正德年间
继任:
杨汉
前任:
王显高
明朝庆远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叶藟
前任:
周诏
明朝衡州府知府
1534年-1535年
继任:
杨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