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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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玑(1428年—?),字德乾,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五名。景泰五年(1454年)参加甲戌科会试第八十三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二十三名。历任湖广应城、江西新淦知县,调大庾县知县。成化七年(1471年)正月擢河南道监察御史[1]。
轶事[编辑]
《濯缨亭笔记》载夏玑知大庾县时,遇旱灾,入大庾岭下深涧寻龙祈雨之事[2]。
家族[编辑]
曾祖父夏文达。祖父夏继益。父亲夏俊(1400年-1493年),字人杰,赠文林郎大庾县知县。母沈氏,赠孺人。重庆下。兄璿,州判。弟玉、衡。娶周氏,封孺人[3]。
参考[编辑]
- 《文林郎大庾县知县夏府君墓表》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七》:成化七年春正月,擢都察院理刑知县夏玑、王衡、胡澄为监察御史,玑河南道;衡浙江道;澄山西道。
- ^ 《濯缨亭笔记·卷五》:吾苏夏御史玑知大庾县时,岁旱,邑人云:大庾岭下有龙湫,祈则有雨,但山谷深险不可入。昔有主簿往祈,以绳缒入,雨骤至,从者或溺死,自后人不敢入。
夏公从数人以往,以索自缒下,出则令从者先登,复以索援引而上。其地有水洞,方可半里许。水皆玄色,沸涌流出溪涧。古木大可数抱,蔽翳天曰,山箐深密,幽僻可怖。以器绕水求龙,但得一生物,则龙至矣。或虾、或鱼、或蜥蝎之类,得则疾出,仍以笔志岩下一小石。得雨后,乃令人送龙至故处,而取石以为信。否则人从中道弃龙,不至故处,后祈雨则龙不应矣。夏公为人诚笃,龙出,雨降,送之,一如故事云。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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