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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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楠
大明广西南宁府知府
籍贯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出生成化辛丑年六月二十七日
逝世嘉靖三十五年丙辰六月初七日
配偶娶薛氏
出身
  • 正德九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郭楠(1481年—1556年),字世重,号白峯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福建乡试第九十名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141名进士,授浙江金华府浦江县知县。因政绩卓出,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一月召入朝任贵州道试监察御史[1],十五年五月实授。

世宗继位后,郭楠请求召还大臣舒芬王思黄巩张衍瑞等,得到批准。嘉靖元年(1522年),检查两广兵饷,其弹劾总兵官抚宁侯朱麒贪污懦弱,世宗下诏戒饬。此后因事被中官诬陷而被逮捕。大礼议事件中,其在外巡按云南,仍然上疏反对世宗,被逮捕下抚狱、廷杖、削籍[2]。嘉靖六年,重新起用为吉水教谕,历昆山县知县、广信府同知,丁母忧归。起升南京户部山西司员外郎,升兵部职方司郎中,嘉靖十六年(1537年)冬出任南宁府知府[3],任内翻修当地的敷文书院,纂修南宁府历史上第一部府志,列三十六目,分为八卷。告病归。家居十余年,卒年七十六[4]

家族[编辑]

娶薛氏,封恭人,生三子:文煜、文烺、文焜;妾闵氏,生二子文燎、文熨。女一,适杨存仁。[5] </ref>

参考文献[编辑]

  •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御史郭世重先生楠
  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正德十四年十一月癸丑,授知县范永銮王杲彭占祺俞集郑气简霄周在郑本公吉棠傅桂郭楠李孟旭杨铨张彦杲余翱、推官王钧胡松、行人喻汉、国子监博士陈克恭、儒学教授周允中俱试监察御史,永銮浙江道;杲江西道;钧福建道;占祺、汉湖广道;集河南道;气山东道;霄山西道;在、松陕西道;本公四川道;棠广东道;桂云南道;楠贵州道;孟旭南京江西道;铨湖广道;彦杲山东道;翱四川道;允中广西道;克恭贵州道。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郭楠,字世重,晋江人。正德九年进士。授浦江知县。课最,入为御史。世宗即位,请召还直臣舒芬、王思、黄巩、张衍瑞等。从之。嘉靖元年,核饷两广。劾总兵官抚宁侯朱麒贪懦,诏为戒饬。寻上章,请退朝之暇延见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陈嘉言忤中官,不宜逮系。帝怒,夺其俸。诸臣伏阙争“大礼”,皆得罪。楠方巡按云南,驰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忠,犯颜 者未必悖。今群臣伏阙呼号,或榜掠殒身,或间关谪戍,不意圣明之朝,而忠良获罪若此。 乞复生者之职,恤死者之家,庶以收纳人心,全君臣之义。”帝大怒,遣缇骑逮治,言官论救 皆不纳。既至,下镇抚狱掠治,复廷杖之,削其籍。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六年春,以灾变修省,从吏部言量与楠一官,得吉水教谕。终南宁知府。
  4. ^ 王慎中《祭知府郭白峰文》
  5. ^ 《东郭族谱》:楠字世重,号白峯,滨公次子。治易经,以郡庠生领正德庚午年乡荐,登甲戌唐皋榜进士,试浦江令,擢监察御史,巡按云南,以言事被逮到京,夺职为民。寻起吉水教谕,迁昆山令,迁广信府同知,升南京山西司员外郎、兵部职方司郎中、广西南宁府知府。娶薛氏,恭人,生子文煜、文烺、文焜;妾闵氏,生子文燎、文熨。女一,适杨存仁。公生成化辛丑年六月二十七日,卒嘉靖丙辰年六月初七日,享年七十六。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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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王朝用
苏州府昆山县知县
嘉靖七年-嘉靖九年
继任:
任廷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