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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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瑶(1437年—1499年),字邦琼浙江处州府缙云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天顺六年(146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第四十二名举人,天顺八年,登甲申科二甲进士,授刑科给事中,成化五年(1469年)七月前往勘察四川巡抚汪浩与四川总兵芮成互相讦奏一事,证实汪浩酷暴,杖死二十人,最终谪戍独石卫。成化七年三月升本科右给事中,九年四月升都给事中,十年八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十二年四月进左寺丞,十五年四月乞归省,丁忧,十八年三月起复南京大理寺左寺丞,二十年四月升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巡江,弘治元年(1488年)十二月兼提督操江,三年四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不久因贪污并依附权贵,为科道所弹劾,明孝宗命其致仕。弘治十二年二月卒[1]

家族[编辑]

曾祖虞辰仲。祖父虞祥廉。父虞岷。母范氏,继母囗氏。具庆下。兄虞垓。弟虞培、虞增。娶李氏。[2]

有子虞岳,举进士,官刑部员外郎,因贪污被除名。

参考[编辑]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七):弘治十二年二月辛卯朔……致仕南京兵部右侍郎虞瑶卒瑶字邦琼浙江缙云县人天顺八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累升大理寺丞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至南京兵部右侍郎弘治三年为科道所劾命致仕至是卒赐祭葬如例瑶美丰仪善谈论在刑科有浮竞名督操江时为权贵追索私负日署状数百尤不能制其内常匿一士人妻于家竟以此去官子岳亦举进士为刑部员外郎比以赃除名
  2. ^ 《天顺八年甲申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