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洪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 艾洪 | |
|---|---|
| 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 |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滨州军籍 |
| 字号 | 字德裕 |
| 出生 | 正月初六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甄氏 |
| 出身 | |
| |
艾洪(1462年—?),字德裕,山东济南府滨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山东乡试第四十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进士[1][2]。授兵科给事中。十八年(1505年)十月历升兵科都给事中。明武宗继位后,诏清核腾骧卫等及在京七十二卫军情况。给事中葛嵩审核没有所私徇纸之处,得各监局占役者七千五百余人,有旨送各营备操。当时却遇到太监魏兴、萧寿等阻拦,未能成行。艾洪于是率领同官抗论,竟不能得。此后,他弹劾英国公张懋、怀宁侯孙应爵、新宁伯谭佑、彭城伯张信等人,并请斥陕西镇监刘云等人,明武宗均未批准。当时,刘云调任南京守备,乞以其养子刘伟为锦衣千户。艾洪再次率领同官弹劾,最终成行。艾洪在兵科时间很久,所进谏者均为称道。正德二年(1507年)因弹劾太监高凤,得罪刘瑾被廷杖,削籍为民[3],罚米二百石输宣府。刘瑾被诛后,起用原官,正德八年(1513年)九月升福建右参政,十二年正月考察以罢软去职[4]。
家族[编辑]
曾祖艾守义;祖父艾兰,芮城县丞;父艾璟,母赵氏。永感下[5]。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正德二年闰正月,先是给事中艾洪等劾太监高凤,并侄锦衣卫指挥高得林纳贿谋升。有旨准凤致仕,得林管事如旧。及大学士刘徤、谢迁之致仕也,给事中吕翀、刘茝又上疏乞留之。南京协同守备武靖伯赵承庆传其奏稿,办事官冯垚录邸报往应天,府尹陆珩以之传示诸司,于是兵部尚书林瀚闻之叹息。南京给事中戴铣、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亦劾凤、得林,又与南京御史薄彦徽、贡安甫、王蕃、葛浩、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陆昆、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各具疏言健、迁 先朝元老,不宜轻去;又言上晏朝废学,与六七内臣、新进佞幸游宴、驰骋、射猎等事。上大怒,差官校械系铣、彦徽等,下镇抚司狱鞫之,而任诺、王蕃诡奏,事不与知,狱具,请法司拟罪,词连承庆、瀚、珩、洪、翀、茝、垚,诏承庆、瀚、珩姑勿究,承庆停半禄闲住,瀚、珩各降三级致仕,杖茝、洪、翀等三人、铣等六人、彦徽等十二人于阙下,昭道、弘、乾元、垚逮未至,即南京阙下杖之,俱令为民。既而吏部拟降瀚为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珩为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俱致仕,报可。
- ^ 《明史》(卷188):“艾洪,滨州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武宗立,诏清核腾骧诸卫及在京七十二卫军。给事中葛嵩剔抉无所徇,得各监局占役者七千五百余人,有旨送各营备操。既而中官魏兴、萧寿等挠之,格不行。洪率同官抗论,竟不能得。又劾英国公张懋、怀宁侯孙应爵、新宁伯谭佑、彭城伯张信,并请斥陕西镇监刘云、蓟州镇监刘琅阝。不听。云寻调南京守备,乞以其养子伟为锦衣千户。洪复率同官劾之,事乃寝。洪在兵科久,谏疏多可称。削籍后,复罚米二百石输宣府。后起官,终福建左参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