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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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仑
大明刑部主事
籍贯江西广信府上饶县
出生正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胡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方仑(1469年—?),字静夫,号石山,江西广信府上饶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二百九名,三甲第五十八名进士[1][2]。授桐城知县,擢刑部主事,自题其署曰:九重丹阙悬心切,四海苍生入梦频。以开释冤狱,得罪太监刘瑾,罢官归。建书院于城西,授徒讲学。嘉靖时复职,不久去世,赠员外郎、奉直大夫。著有《石山集》。

家族[编辑]

曾祖方克让;祖父方梦麒;父方裕,母周氏。慈侍下[3]。兄方崇(贡士)、方嵩、方峃(贡士)、方崑。

子方洋,号湘源,为王阳明弟子,以贡监授镇东卫经历,辞官不受。著有《讲学语录》及《湘源诗集》。

参考文献[编辑]

  1.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