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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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暹
大明山西按察使司副使
籍贯山东济南府历城县
字号字进甫
出生成化六年庚寅十一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出身

徐暹(1470年—?),字进甫,又字晋甫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山东乡试第六十六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进士第二甲第七十二名,授南京工科给事中。正德元年(1506年),因灾异上言七事,并弹劾英国公张懋、尚书张昇等人,撤诸添注太监内官等事。正德二年因建言被廷杖除名[1]。此后起用为山西佥事,进副使。平定混天王等民变势力,死于任上[2]

家族[编辑]

曾祖父徐仲实;祖父徐子忠;父徐贵,大使。前母史氏;母孙氏。具庆下。兄昇。弟旻[3]

参考文献[编辑]

  1.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正德二年闰正月,先是给事中艾洪等劾太监高凤,并侄锦衣卫指挥高得林纳贿谋升。有旨准凤致仕,得林管事如旧。及大学士刘徤、谢迁之致仕也,给事中吕翀刘茝又上疏乞留之。南京协同守备武靖伯赵承庆传其奏稿,办事官冯垚录邸报往应天,府尹陆珩以之传示诸司,于是兵部尚书林瀚闻之叹息。南京给事中戴铣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亦劾凤、得林,又与南京御史薄彦徽贡安甫王蕃葛浩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陆昆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各具疏言健、迁 先朝元老,不宜轻去;又言上晏朝废学,与六七内臣、新进佞幸游宴、驰骋、射猎等事。上大怒,差官校械系铣、彦徽等,下镇抚司狱鞫之,而任诺、王蕃诡奏,事不与知,狱具,请法司拟罪,词连承庆、瀚、珩、洪、翀、茝、垚,诏承庆、瀚、珩姑勿究,承庆停半禄闲住,瀚、珩各降三级致仕,杖茝、洪、翀等三人、铣等六人、彦徽等十二人于阙下,昭道、弘、乾元、垚逮未至,即南京阙下杖之,俱令为民。既而吏部拟降瀚为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珩为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俱致仕,报可。
  2.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徐暹,历城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给事中。正德改元,因灾异上言七事,且请斥英国公张懋、尚书张昇等,撤诸添注内官,明正张瑜、刘文泰用药失宜致悮先帝,及太监李兴擅伐陵木,新宁伯谭佑、侍郎李𬭼同事不举之罪。帝下之所司。后起山西佥事,进副使。平巨盗混天王,民德之。卒于官。”
  3.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