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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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庸
大明大冶县知县
籍贯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交阯府清威县民籍
出生永乐二十二年甲辰十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阮氏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进士

黎庸(1424年—?年),字通理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交阯府清威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原为儒士,治《诗经》。正统六年(1441年)辛酉科顺天府乡试第五十名举人,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会试第八十名,第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次年授湖广浏阳县知县,天顺元年(1457年)调任大冶知县,坐赃罪罢为民,先后陈情凡二十余次,成化七年(1471年)四月给半俸,令冠带闲住[1][2]

家族[编辑]

曾祖黎世亨,知府;祖黎春,州判;父黎敏德;母胡氏。具庆下[3]

参考资料[编辑]

  1.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九十》:成化七年四月,给冠带知县黎庸半俸,就原任大冶县闲住。庸交址人,坐赃罪罢为民,后遇例冠带,先后陈情凡二十馀次,故有是命。
  2. ^ 《大冶县志》记载到:“黎庸,交趾进士,先知浏阳县,天顺元年改任。果断明决;除强暴,抚遣黎,不阻于势。后入觐为校尉。毛福仇诬,罢官。庸复奏辨铨司,重其介为,请给半俸就养故宦所,遂家焉。今其墓在兴道观左,详见碑志中。”
  3. ^ 《景泰五年甲戌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诗经》,年三十一岁中式景泰五年甲戌科第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十月三十日生,行一,曾祖黎世亨,知府;祖黎春,州判;父黎敏德;母胡氏。具庆下,未娶。由儒士中式顺天府乡试第五十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八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