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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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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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章律石刻像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章律石刻像 | |
| 大明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常熟县 |
| 族裔 | 汉族 |
| 字号 | 字鸣凤,号容斋,晚号怡晚散人 |
| 出生 | 宣德三年(1428年)五月初九日 |
| 逝世 | 弘治六年(1493年) |
| 配偶 | 娶王氏 |
| 亲属 | (父)章珪 (兄)章仪、章表、章格 |
| 出身 | |
| |
章律(1428年—1493年),字鸣凤,号容斋,晚号怡晚散人,直隶苏州府常熟县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七十一名。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会试第五十八名,殿试登第三甲第五十七名进士。天顺年间,任刑部主事,转员外郎,屡决疑狱。成化初年,外官保定府知府,任内兴学校,定户役,清理冤案,压制豪强。成化六年(1470年)三月举卓异,赐诰敕。八年十一月升云南右参政,十五年十一月改广西左参政,十六年十月升本司右布政使,二十年八月升贵州左布政使,二十二年八月加右副都御史,巡抚云贵。弘治改元,召还,任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掌院事。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监察御史何悌劾奏章律在云南贪声大著,向土官收求贿赂,与前布政使周正朋比为奸,孝宗令巡按御史刘洪勘查,所奏多实,又令都御史王诏等重新核实,章律被逮捕至京治罪。卒年六十六[1]。
家族[编辑]
曾祖章日敬。祖父章焕文。父章珪,曾任监察御史。前母陆氏,母李氏。重庆下。兄章仪(训导);章表(行人司行人);章格(工部主事);章度(贡士)。弟章楷[2]。
参见[编辑]
- 《明实录》
参考[编辑]
| 官衔 | ||
|---|---|---|
| 前任: 谢蹇 |
明朝保定府知府 1467年-成化年间 |
继任: 刘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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