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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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酝(1429年—?),字大用,河南开封府归德州夏邑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景泰七年(1456年)举丙子科河南乡试第三名[1]天顺元年(1457年)中式丁丑科会试第二百二十七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十五名。二年八月授南京户部主事[2],历升郎中,成化九年(1473年)正月升云南布政司左参议,提督银场,十七年二月改专理黑白安宁等井盐法,十八年六月由巡抚都御史吴诚奏举,升本司右参政,仍旧管理盐课,二十三年正月以不谨冠带闲住,致仕卒[3]

家族[编辑]

曾祖父金亮。祖父金熙。父亲金礼,曾任教谕。母陈氏,继母齐氏。具庆下。娶朱氏[4]。子金山,弘治三年进士。

参考[编辑]

  1. ^ 明嘉靖刻本《夏邑县志·卷之六》
  2.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四》:天顺二年八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王镗为本司按察使。擢进士袁芳为户科给事中,左赞为吏部稽勋司主事,陈伯良桂茂之王竖俱为户部主事,李庆黄宪郑勤蔡麟俱为刑部主事,金醖为南京户部主事,李澄为南京刑部主事,黄箎为南京大理寺左评事,吴道宏为太常寺博士,王预为行人司司正,刘秩文志贞为行人。
  3. ^ 明嘉靖刻本《夏邑县志·卷之一》:金醖墓,县西南三里双尖村,以云南右叅政致仕卒,葬于此。
  4.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