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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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昉 | |
|---|---|
| 大明浙江按察司佥事 |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顺德县 |
| 字号 | 字景熙 |
| 出生 | 五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黎氏 |
| 出身 | |
| |
梁昉(1436年—?),字景熙,广东广州府顺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广东乡试第一名举人。天顺元年(1457年)联捷丁丑科进士。官浙江萧山县知县,成化二年(1466年)十二月擢试监察御史[1],三年十二月实授云南道御史[2],六年十二月往涿州及房山、良乡二县赈济灾民。九年(1473年)十月升浙江佥事。
佚事[编辑]
《双槐岁钞》载梁昉为官,滥杀狱囚,被冤魂索命暴卒之奇事[3]。一说为仇人毒杀而死。
家族[编辑]
曾祖父梁兼善。祖父梁康衢。父亲梁纹涧。母关氏。具庆下。兄明、𬀩。弟晓、旰[4]。
参考[编辑]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七》:成化二年十二月,授进士俞荩、郭瑞、龚晟、季琮、罗明、娄谦、江孟纶、刘镃、邝文、江溯、刘瑀、戴珊、邵智、行人王哲、知县梁昉、监生姚明、李大纲为试监察御史。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九》:成化三年十二月,实授试监察御史罗明、姚明、江溯、江孟纶、梁昉、刘瑀、李大纲、季琮、邝文、王哲、邵智为监察御史,刘镃以不谙法律改外任。
- ^ 《双槐岁钞·卷八》:狱囚冤报 予乡同年、丙子解首、梁佥宪景熙昉,弱冠连第进士,令萧山,登朝为御史,明敏善法律,遇狱囚辄篓杀之。惟妾一子,夜见枷锁数囚相谓曰:“且侮弄渠孩儿何如?”子倏不见。明早,得诸街上人家。又数日,景熙无疾,忽见数囚近前扼其喉,大叫数声,暴卒。予闻永乐中刑部墨侍郎麟好折囚臂指,后患疮肿,臂指断落,乃死。人命关天,宜有冤报也。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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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衔 | ||
|---|---|---|
| 前任: 叶芳 |
明朝萧山县知县 1460年-1466年 |
继任: 窦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