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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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潺 | |
|---|---|
| 大明巡抚辽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 籍贯 | 河南彰德府安阳县 |
| 字号 | 字宗澜 |
| 出生 | 宣德三年(1428年)戊申十一月十四日 |
| 逝世 | 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 |
| 配偶 | 娶李氏 |
| 出身 | |
| |
刘潺(1428年—1505年),字宗澜,河南彰德府安阳县(今安阳市)人,世居城东太保村,明朝政治人物。天顺丁丑进士,累官辽东巡抚。
生平[编辑]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河南乡试第九十五名。天顺元年(1457年)丁丑科进士。二年五月授刑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出为浙江右参议,改江西左参议,成化十一年(1475年)正月复除陕西左参议,十三年九月升本省右参政,十四年九月升本司右布政使,十五年七月进左布政使,十九年三月复除四川左布政使,二十年四月改顺天府府尹。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八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弘治元年(1488年)致仕。弘治十八年(1505年)八月卒。赐祭葬如例[1][2]。
家族[编辑]
曾祖刘澄。祖父刘铨。父刘朗。母范氏。具庆下。兄漳。弟澜、润[3]。
子刘弼,弘治六年癸丑进士。
参考[编辑]
- ^ 《国朝献征录·卷六十》:刘潺,河南安阳县人,天顺丁丑进士,授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浙江右参议、陕西右参政、四川左布政使、顺天府府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弘治元年致仕,至十八年八月卒。有司以闻,诏赐祭葬如例。潺谨厚,不务皦察,在刑部时,巡抚湖广都御史翁世资与其属都指挥互讦,上命潺往,会巡按御史焦显案其事。比至,显欲诬致都指挥罪,潺谓显曰:即如君言国法安在?卒坐世资。京师有??冢家兄弟争祖职,往往重赂勘官,依违者连岁。会刑部檄潺勘验,乃复赂潺,潺亟特白部堂,事乃决,时论韪之。其历藩府,亦俱以廉慎称。惟巡抚辽阳,于边务多缺,责备者犹?不满云。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弘治十八年秋八月丙寅 致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潺卒。潺河南安阳人,天顺丁丑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浙江右参议、陕西右参政、四川左布政使、顺天府府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弘治元年致仕,至是卒,有司以闻,诏赐祭葬如例。潺谨厚不务皦察,在刑部时,巡抚湖广都御史翁世资与其属都指挥互讦, 上命潺往会巡按御史焦显案其事,比至,显欲诬致都指挥罪,潺谓显曰:即如君言,国法安在?卒坐世资。京师有豪家兄弟争祖职,往往重贿勘官,依违者连岁,会刑部檄潺勘验,乃复赂潺,潺亟持白部堂,事乃决,时论韪之。其历藩府,亦俱以廉慎称,惟巡抚辽阳,于边务多缺,责备者犹为不满云。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天顺元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