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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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衡
大明刑部主事
籍贯浙江嘉兴府海盐县
出生五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黄氏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出身

沈衡(1455年—1514年),字平甫浙江嘉兴府海盐县人,匠籍,治《书经》,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浙江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第二百十三名,二甲第五十六名进士[1][2]。祖父孟贤以里中良善受到明成祖嘉奖。沈衡登进士后,授刑部主事,钦恤南圻,多所全活。子沈奎以神童被召见为翰林秀才,但早卒。[3]

家族[编辑]

曾祖沈伯英;祖父沈孟贤;父沈文郁,母陈氏;继母胡氏、张氏。严侍下[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嘉禾献徴录》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