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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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时 | |
|---|---|
| 大明 | |
| 籍贯 | 陕西西安府长安县 |
| 字号 | 字惟可 |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丙申十月初七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杨氏,继娶袁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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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时(1476年—?),字惟可,陕西西安府长安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壬戌进士。曾出使朝鲜。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年)陕西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会试第二百五十三名,二甲第二十名进士[1]。选翰林院庶吉士,改给事中。武宗即位,以吏科给事中出使朝鲜[2]。正德二年(1507年)三月,以直鼓不尽受状,以致诉人自残,被下锦衣卫狱,廷杖,降为云南鹤庆军民府经历司知事。
家族[编辑]
曾祖父吉元善;祖父吉祓,赠府同知;父吉庆,太仆寺卿。前母萧氏(赠宜人);母胡氏。慈侍下。兄吉臣(大使);吉人(前中书舍人);吉士(义官);吉占(贡士)。弟吉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