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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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之良 | |
|---|---|
| 大明刑部郎中 | |
| 籍贯 | 湖广德安府随州 |
| 字号 | 字伯善 |
| 出生 |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闰五月十七日 |
| 逝世 | 嘉靖四十五年丙寅九月十七日 |
| 配偶 | 娶朱氏 |
| 出身 | |
| |
陈之良(1493年—1566年),字伯善,号一山,湖广德安府随州应山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陈之良是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湖广乡试第五十二名举人[2],嘉靖二年(1523年)成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管北徐、吕梁洪工部分司,革除破旧水利,调任刑部江西司主事,历升刑部广西司员外郎、贵州司郎中,谨慎理刑,不畏权贵。给事中陆粲、行人岳伦等上疏张璁、桂萼专权纳贿,下刑部推审,他如实奏覆,不久张璁回到内阁,因此在嘉靖八年(1529年)被革职闲住[3],家居四十余年后去世[1]。
家族[编辑]
曾祖陈訚。祖父陈玑,寿官。父陈俨,训导。母刘氏。永感下。弟陈之辅(贡士)、之弼、之维、之佑[4]。
引用[编辑]
- ↑ 1.0 1.1 同治《应山县志·卷二十五·乡贤》:陈之良,字伯善,初授工部主事,管北徐吕梁,洪旧水利可取槩革除之,转刑部郎中,谨恪任法,不畏权贵;时给谏陆灿、行人岳伦等疏宰执张桂专权纳贿,下刑部推鞫之,公拘审得实覆奏,未几张还内阁,公遂落职,家居四十余年卒。督学蔡公移檄本府云:“方张桂用事,时以事忤忤权落职者,今已录且恤矣。刑部陈先生事亦奇伟,何以不白于今?”又四年,知县张博申举,得祀于乡。
- ↑ 同治《应山县志·卷二十三·选举》:乡举……陈之良,正德丙子科 见甲科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嘉靖八年十月己丑)革刑部郎中陈之良员外郎王行可职冠带闲住……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应山县志》·卷二十三·选举
- 同治《应山县志》·卷二十五·乡贤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