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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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元孝 | |
|---|---|
| 大明顺德府知府 | |
| 籍贯 | 河南汝宁府汝阳县 |
| 出生 | 三月十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赵氏 |
| 出身 | |
| |
张元孝(1502年—?年),字仲立,号太室,河南汝宁府汝阳县人,民籍。
生平[编辑]
治《诗经》,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河南乡试第二名举人,年二十二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五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四名进士[1][2]。历官户部员外郎,嘉靖十年五月与刑部郎中张臬主考福建乡试。升礼部仪制司郎中,十三年九月被礼部尚书夏言弹劾,被逮入锦衣卫镇抚司诏狱,不久降调外任。十七年(1538年)官至顺德府知府。
家族[编辑]
曾祖张通。祖父张泰。父张伦。前母陈氏,母游氏。具庆下。弟元忠、元庆、元复[3]。
参考资料[编辑]
- 徐阶《夜赠张太室同年还朝二首太室时校文闽中》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
| 官衔 | ||
|---|---|---|
| 前任: 孙锦 |
明朝顺德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任 |
继任: 高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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