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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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迎(?年—?年),字汝宾,河南河南府巩县人,民籍。明朝进士、官员。父赵璠,任庆阳府推官,为人刚正。
生平[编辑]
赵迎少时曾读书于青龙山之慈云寺中,15岁入县学,治《诗经》,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河南乡试第六十名举人,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四十名进士[1][2]。初授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改北京刑部云南司主事,历升本部江西司员外郎,十四年二月升山西按察司佥事,分巡口北道,十五年十一月因前在刑部审理张延龄案时疏纵忤旨,降二级调外任[3],贬冀州知州。著有《范围数》二卷[4]。
参考资料[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三》:嘉靖十五年十一月,降刑部主事陶廉、徐甲、王春、饶思聦、原任刑部主事赵维垣、方舟、赵迎职各二级,调外任;刑部主事陈升降杂职,俱坐疏纵张延龄狱故也。时维垣已调礼部,舟改南礼部,迎升山西佥事。
- ^ 《河南府志》:赵迎,巩县人。嘉靖丙戌进士,由工部主事累官兵备佥事道,所在称其职。少时曾读书于青龙山之慈云寺中,晨夕攻苦于书,无所不读,尤精易数,断验如神,著《范围数》二卷。生平喜吟咏,诗文已散轶,惟慈云后阁题壁诗石刻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