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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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
大明礼科给事中
籍贯湖广汉阳府汉阳县官籍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成化二十年甲辰科二甲进士出身

胡金(?—?),湖广汉阳府汉阳县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湖广乡试第举人。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二甲第八十七名进士[1][2]。二十三年十一月授刑科给事中[3],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充副使,册封荆藩。二年十一月与御史刘翔按视宣府边储,劾罢管粮郎中赵润郑炯等。三年五月建言六事,禁止藩府及勋戚势要之家无故奏讨地土及接受投献者,丁忧归。服阕,九年八月复除礼科[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六》: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戊戌,以进士郑寯等二十人为给事中,寯、林廷玉吏科;祝俓王玺叶绅郑宗仁魏玒户科;胡瑞王纶孙孺礼科;张朝用刘孟杨瑛卢亨鲁昂兵科;胡金季源韩祜刑科;庞泮柴升工科。
  4.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