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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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广 | |
|---|---|
| 大明 | |
| 籍贯 | 浙江嘉兴府平湖县匠籍 |
| 出生 | 生年不详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出身 | |
| |
毛广(?—?),字惟勤,号方溪隐吏,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举人。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三甲第三十六名进士[1][2]。历官刑部员外郎,弘治十八年(1505年)四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分巡东兖道[3]。正德四年(1509年)二月升湖广副使。刘瑾执政,巡按山东御史胡节秉承其意,暗示毛广等人贿赂,取泰安州香钱五百两送胡节。御史张禬让济南知府萧柯、典史李征揭发其事,四年五月降二级,贬九江府通判。五年十一月升陕西佥事,六年正月考察以贪黜职为民。
毛广归乡时,从北京极乐寺将“玉楼春”牡丹移归毛府后花园中,至今已有近500年。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卷之二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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