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锦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 卢锦 | |
|---|---|
| 大明南京户部主事 |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长寿县民籍 |
| 出生 | 生年不详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出身 | |
| |
卢锦(?—?),四川重庆府长寿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四川乡试举人。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二甲第十一名进士[1][2]。授南京户部主事,与给事中方向管理玄武湖黄册库,在库旁洲上垦田种植蔬瓜,又于湖滩放牧牲畜及擅伐芦苇,换银为修理费。被守备太监陈祖生等人告发,二人被下狱审问,卢锦坐黜职为民,方向无罪释放。[3]。御史程文、姚祥上疏举荐起用,孝宗皆不允。[4]
参考文献[编辑]
| 小作品图示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