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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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素 | |
|---|---|
| 大明广西按察司副使 | |
| 籍贯 | 浙江宁波府慈谿县 |
| 出生 | 八月十九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方氏 |
| 出身 | |
| |
翁素(1487年—?),字诚夫,浙江宁波府慈谿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第二十五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六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三名进士[1][2]。授湖广孝感县知县,历官刑部署员外郎事主事,十六年(1521年)正月升云南按察司佥事,复除河南佥事,官至广西副使。
家族[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