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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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纯(1442年—?),字一之,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应天府乡试第八十三名。成化五年(1469年)联捷乙丑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四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三十八名。授南京刑部主事,升郎中,出为保定府知府,十七年十一月坐易州知州李宪案被逮问。弘治元年(1488年)三月升山东布政司左参政,五年十月升四川右布政使,六年三月以考察冠带闲住。
家族[编辑]
曾祖父沈仲和,以子沈翼赠户部尚书。祖父沈彦良。父亲沈琮。母冯氏。慈侍下。娶柏氏[1]。
参考[编辑]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试金榜》)
| 官衔 | ||
|---|---|---|
| 前任: 赵英 |
明朝保定府知府 成化年间 |
继任: 吴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