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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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翼(1392年—1457年),字克敬,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三十一名。宣德五年(1430年)丁丑科会试第七十九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三十一名。初授南京刑部主事,后改户部,丁父忧,服阕,复除户部福建司主事。十三年奉命踏勘庐州府及庐州、六安二卫田地,十四年六月升本司署郎中事主事,八月升本部右侍郎,命同平江侯陈豫镇守临清兼督漕运。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往山东招募民壮,四月召回京,六月令自直沽抵徐州,沿河催督攒运粮储,三年复命提督京储。景泰四年三月升南京户部尚书,赴任时以山东饥荒,命沈翼前往赈济,全活者四万余口。英宗复辟,天顺元年(1457年)正月令致仕,十二月卒[1]

家族[编辑]

曾祖沈孟贤。祖父沈思仁。父亲沈仲和[2]。娶张氏,子沈珤,天顺丁丑进士。

参考[编辑]

  1.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五》:天顺元年十二月,致仕南京户部尚书沈翼卒。翼字克敬,直隶山阳县人。宣德五年进士,初授南京刑部主事,寻改户部,丁外艰,服阕,仍旧职。蛮酋思任发叛, 上遣将讨之,翼奉命给军饷。北虏喃哥归附,复奉命安置于东昌平山而抚绥之。正统十四年升郎中,未几升本部右侍郎,命同平江侯陈豫镇守临清兼督漕运。景泰三年复命提督京储,四年升南京户部尚书,既就道,适山东以民饥闻,命驰使留翼往赈抚之,全活者四万馀口。事竣,抵南京户部,励僚属,祛宿弊,一新公廨。 上复位之元年,命致仕,至是以疾卒。翼平居谦和,乐易不立崖岸,及当官论事,颇有执法云。
  2.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宣德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