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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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谕(1409年—?),字偕立,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顺天府乡试第二十三名。正统十年(1445年)乙丑科会试第八十一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四名。授行人司行人[1]。历升南京兵部郎中,成化三年(1467年)八月升广东布政司左参政。

家族[编辑]

曾祖刘志瑞。祖父刘咏沂。父亲刘丕武,曾任卫府纪善。母黄氏。具庆下。兄刘训(宜宾县学教谕)、刘诫(益阳县学训导)。娶戴氏[2]

参考[编辑]

  1.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六》:正统十四年十二月,行人司行人刘谕奏:臣奉命赴浙江、福建二布政司,经过衢州、延平等府,见其人民遭兵燹之馀,饥寒可悯,赈恤未施,虽有镇守大臣巡历,不能周遍,而二处巡视银场御史即今已停闸办,绝无所事,宜令往来巡视赈济,如遇府县官员贪酷害民者,即便逮治,仍劝谕殷实大户,愿出米谷送官赈济者,奏闻旌异。从之。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统十年乙丑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