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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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鳳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山東兗州府曲阜縣
原名臧鳳
字號字瑞周
出生景泰七年(1456年)十月十三日
逝世嘉靖五年(1526年)三月初四日
配偶娶張氏,繼娶孔氏
出身
  • 弘治二年己酉科山東鄉試第一名舉人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孟鳳(1456年—1526年),字瑞周,號梧岡山東曲阜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己酉解元,聯捷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生平[編輯]

早年姓臧[1]。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東鄉試第一名。弘治三年(1490年)聯捷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2][3]。五年授浙江嵊縣知縣,十一年選福建道監察御史,丁內艱,十四年服闋,改浙江道御史,督理馬政,監抽分,巡視南城,查點下場馬匹。十五年巡按宣大,十七年巡按江西,正德二年(1507年)升懷慶府知府,六年十一月升山西左參政,七年正月改任河南左參政,督理糧儲,八年九月升本省按察司按察使,九年正月升山西右布政使,舉卓異,尋改河南右布政,十月升本司左布政,十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十二年巡撫順天等府,十三年五月任總督漕運副都御史,十六年正月改巡撫鳳陽等處,嘉靖入繼大統,五月升刑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設提督宣大軍務大臣一員,以臧鳳兼右僉都御史,前往擔任宣大提督,十二月回京,暫回本部管事,尋以宣大虜警,復回大同,二年八月以邊事平定回京,升刑部左侍郎,請旨復姓孟。三年六月升南京刑部尚書。嘉靖五年(1526年)三月初四日卒於任,享年七十一。朝廷賜祭葬,贈太子少保[4]

墓葬[編輯]

墓在曲阜城西孟家林。

家族[編輯]

孟鳳祖上孟氏,寓居維揚。曾祖臧彥實遷曲阜,附籍臧姓。祖父臧貞。父臧紀,訓導,贈主事。母李氏,贈太安人。慈侍下。兄孟麒;孟麟(工部主事)。弟孟鸞[5]。孫孟紹興。

參考文獻[編輯]

  • 劉玉《資善大夫南京刑部尚書梧岡孟公鳳墓誌銘》
  1. 孟鳳《墓誌》:孟鳳,字瑞周。其先孟氏,寓維揚。曾祖彥實始來曲阜,附籍臧姓,改從其姓。至鳳而後復孟姓。
  2.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三》:嘉靖五年四月己未 賜南京刑部尚書孟鳳祭葬如例,贈太子少保。鳳,山東曲阜縣人,弘治三年進士,授知縣,選御史,歷升知府及漕運都御史,刑部侍郎。至今官,在任卒。
  5.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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