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殷
| 雷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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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le:雷殷.jpg | |
| File: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华民国第1届立法委员 | |
| 任期 1948年—1972年11月18日 | |
| 选区 | 广西省第三区 |
| 个人资料 | |
| 出生 | 光绪十三年四月十四日(1887年5月6日) File:Flag of China (1889–1912).svg 大清广西省南宁府邕宁县三官乡达庄村 |
| 逝世 | 1972年11月18日(85岁) File: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华民国台北市 |
| 籍贯 | 广西省邕宁县 |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
| 其他政党 | 同盟会 |
| 配偶 | 黎佩瑜 继配庞素瑜 |
| 儿女 | 子秉元(雷雨)、秉三(黎氏出) 子秉良、秉昌(庞氏出) |
| 父母 | 父雷锡谦、母李氏 |
| 亲属 | 祖雷达荣 |
| 母校 | 桂林地方自治研究所 省立桂林法政专门学校 日本东京法政大学 |
| 著作 | 《太平天国与辛亥革命》、《民主政治之回顾与前瞻》、《国父组党著述与革命成功之因果》、《各朝代之治乱兴亡与孝行》、《复兴中华文化在教育方面的问题》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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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殷(1887年5月6日—1972年11月18日),初名恺泽,广西省邕宁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法学家,中国国民党籍。早年加入同盟会,参与辛亥革命及讨袁护法。民国后历任国会参议院议员、北京民国大学校长、哈尔滨法政大学校长。1932年出任广西省政府民政厅长,推行村甲制度及“三位一体”基层组织,为广西模范省建设之关键人物。抗战期间转任内政部常务次长,将其村甲制度推行全国。1948年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1972年病逝。
生平[编辑]
早年与革命[编辑]
雷殷生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四月十四日,广西省邕宁县三官乡达庄村人。先世于宋仁宗时随狄青征侬智高到广西,事平落籍。祖父雷达荣,父雷锡谦。雷殷五岁启蒙,九岁学作文,年十四入甲峯书院,师事贡生李子儒。二十岁毕业于南宁府立中学堂[1]。
居家期间,黄克强率革命党人袭取镇南关,道过达庄村,住雷殷家,雷殷为给养执役,黄兴因介绍其加入同盟会。二十三岁入桂林地方自治研究所,旋入省立桂林法政专门学校。二十五岁时武昌起义爆发,雷殷在桂林运动学生军队,迫藩台王芝祥、抚台沈秉堃独立响应[1]。
民国初期[编辑]
民国肇造,雷殷回邕,向都督陆荣廷建议将省会由桂林迁邕,其理由为控全省之形势、绾政治之中枢、发边地之文化、遏广西之乱萌、联滇越为唇齿、图西南之发展等。广西各级议会相继成立,雷殷先后膺选各级议员,并被选为省临时议会副议长[1]。
二十七岁,被选为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员。袁世凯亟谋帝制,以雷殷为革命坚强份子,密令省当局逮捕。雷殷避难赴日本,就读东京法政大学,三年毕业。二十九岁回上海,参与讨袁实际行动。袁氏称帝后,雷殷携岑春煊函回桂,见都督陆荣廷策动响应。陆氏赞同,雷殷携陆函回上海报岑,赴日报告孙中山。广西宣布独立,皖苏继之,两广推岑春煊为都司令。袁氏撤销帝制后,雷殷与国会议员彭允彝代表都司令部与北方派系在南京商洽善后,决定恢复旧约法、旧国会,副总统黎元洪依法继任总统[1]。
地方行政与大学校长[编辑]
其后历任广东军署总参议、广西田南道道尹、桂林道道尹,均亲赴属县访求民隐,提倡造林、兴水利、禁烟赌。三十六岁赴北京出席国会,被选为宪法起草委员,并应民国大学校长江天铎之请任该校教务长。三十七岁时,校董会推其任校长,五年间学生由千余人增至七千余人[1]。
四十一岁时,因言论反共,遭苏俄大使迁怒,嗾奉军张作霖部押解赴天津意图陷害,夫人庞素瑜奔告亲友,幸行政院长颜惠庆与莫德惠、刘哲等营救获免。四十二岁,任哈尔滨法政大学校长,积极整顿。翌年九一八事变,日人挟溥仪组满洲国,强雷殷任伪立法院长,因去职回桂[1]。
主政广西民政[编辑]
回桂后,雷殷出任广西省政府民政厅长。采用周礼之职官、管子之连乡轨里、王荆公之保甲等制度,将全省各县户口调查确实,分别编组为区、乡、村、甲。十户为甲,十甲为村(街),十村为乡(镇),十乡为区,区以上为县,每级均设长以为领导。配合广西所倡办之“三自政策”,推行“三位一体”制度——村街乡镇长兼任民团队长及学校校长。组织健全后,行之二年,省内学校成,道路辟,电话通,争讼少,治安良好,人民生活安定,几至道不拾遗,人誉广西为模范省[1]。
任内最特出者,为力排众议禁绝烟赌。烟赌对人民有害但在政府则有收入,与财政厅长争议几至动武,雷殷以去就争之,主席黄旭初力予支持,终获实行。此外将各县不合理之境界重新规划,右江增设敬德、荣业、黄冈、平治四县,治理已易,莠民无所遁形,治安益趋稳固[1]。
抗战时期[编辑]
五十二岁时,时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巡视广西,召见雷殷,垂询广西推行政令甚详。后召雷殷赴重庆受训,任为内政部常务次长,兼中央训练团教育组长,主讲地方自治。蒋中正命由内政部定出新县制推行全国,雷殷所创办之村甲制度遂风行全国。后转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委员兼政务处主任,亲赴各省视察,推行中央政令[1]。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授予忠勤勋章[1]。
立法委员时期[编辑]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当选广西省第三区第一届立法委员。民国三十八年随立法院迁台,二十二年逢会必到,不请假、不缺席,知无不言,言无不尽[1]。
在台期间,曾与前教育部长梅贻琦等发起组织中国孔孟学会,致力文化复兴[1]。
逝世[编辑]
民国六十一年(1972年)十一月十八日病故,享寿八十六岁[1]。次年一月十一日,总统明令依法注销其名籍[2]。
著作[编辑]
- 《太平天国与辛亥革命》
- 《民主政治之回顾与前瞻》
- 《国父组党著述与革命成功之因果》
- 《各朝代之治乱兴亡与孝行》
- 《复兴中华文化在教育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