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华叔
| 赵华叔 | |
|---|---|
| 第1届立法委员 | |
| 任期 1948年—1949年(通电,资格遭注销) | |
| 选区 | 山东省第二区 |
| 个人资料 | |
| 字 | 宗鲁 |
| 出生 | 1891年(光绪十七年) 山东省青州府安邱县景芝村 |
| 逝世 | 约1957年(反右斗争前夕) 山东省济南市 |
| 死因 | 呼吸道疾病 |
| 籍贯 | 山东省安邱县 |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1906年-1949年通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0年起) |
| 其他政党 | 中国同盟会(1906年加入) |
| 配偶 | 妻二人(一正一侧) |
| 儿女 | 有一女(1934年前后生) |
| 亲属 | 侄赵俪生(著名历史学家) |
| 母校 | 山东陆军小学堂 日本广岛高等师范学校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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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华叔(约1891年-约1957年),字宗鲁,山东省安邱县景芝村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的国民党元老。曾留学日本,后活跃于陕西、山东政界,官至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1948年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通电起义,晚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20年留日期间,曾因殴毙婢女案轰动一时。
生平[编辑]
早年革命与仕进[编辑]
赵华叔早年毕业于山东陆军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加入中国同盟会。翌年与革命同志在即墨创办胶莱公学并任教员。1916年讨袁护国之役,他在山东民军将领吕子人部担任秘书长,为吕所倚重。同年6月曾以高密民军代表身份赴上海,接洽解决山东政局。
留日与殴毙婢女案[编辑]
约在1910年代末,赵华叔赴日本留学,就读于广岛高等师范学校。1920年2月间,他私自带去日本的婢女李全,在他的殴打下伤重致死。[1] 事发后,他不但未即时报案,反而试图湮灭罪证,以金钱打通当地医生,取得“心脏麻痹致死”的虚假证明书,并据此向日本警方申请火化遗体,企图让罪行销声匿迹。[2]
然而,日警认为事有蹊跷,坚持将遗体送交解剖检验。验尸报告明确指出,死者是因外力重击导致创伤致死,戳破了赵华叔的谎言,检方随即对他提起公诉。[2] 此案一经披露,立刻引发舆论哗然,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痛斥他“残酷”,即便有部分校方人士以“日支亲善”为由出面维护,最终仍难逃法网。日本法院判处他三年徒刑,但予以缓刑,他实际上只受到三个月的停学处分,便脱身无恙。[1][2]
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赵华叔的残暴性格和封建流毒,也成为当时知识界鼓吹“婢女解放运动”中最常被引述的残酷案例之一,对推动妇女权益的舆论产生了影响。[1]
伐后至宪政时期[编辑]
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完成后,赵华叔历任北平大学区督学、陕西省政府秘书、省营业税局局长等职。抗战后期返回山东,出任山东省政府高等顾问,并当选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行宪与通电[编辑]
1948年,赵华叔在山东省第二区当选为第一届立法委员。次年国共内战末期,他选择留在上海,并与52名立法委员联名通电宣布脱离中国国民党。此举导致他在中华民国政府的立法委员资格被注销,缺额由延国符递补[3]。
晚年与逝世[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赵华叔定居济南。1950年,他被增派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山东省分部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1957年反右运动前夕,因呼吸道疾病在济南逝世。
家庭[编辑]
- 妻室:有一妻一妾。
- 子女:有一女。
- 侄:赵俪生(1917年-2007年),中国著名历史学家。他在回忆录中对七叔赵华叔的生平有详细回忆。
参考文献[编辑]
- ↑ 1.0 1.1 1.2 洪喜美,〈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人道关怀——以婢女解放为例的探讨〉,《国史馆学术集刊》第2期,民国91年12月。
- ↑ 2.0 2.1 2.2 树德,〈好残酷的日本留学生〉,上海《民国日报·觉悟》,民国9年5月3日。
- ↑ 松江省立法委员李峯、工会东区立法委员孙翔风、律师公会立法委员刘蓬瀛、农会东北区立法委员贾成章、陕西省第二区立法委员黄统、浙江省第三区立法委员洪瑞钊、安徽省第一区立法委员程元斟、山东省第二区立法委员赵华叔、山东省第四区立法委员葛覃、上海市立法委员方志超、青岛市立法委员姜黎川、山西省立法委员武和轩、浙江省第二区立法委员金鸣盛等附逆,均已奉明令通缉,以各该区域及团体候补人赵祖贻、孙金柱、王梦云、李树滋、杨迺儒、林树艺、魏寿永、延国符、崔唯吾、曹俊、张晓古、马木斋、沈友梅等递补备案,(39)台统(一)字第142号(39.4.11),《总统府公报》第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