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智

来自Local Chinese Wikipedia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张志智
File:张志智.jpg
第1届立法委员
任期
1948年(递补)—1973年11月6日
选区山西省第二区
个人资料
季真
出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山西省崞县
逝世1973年11月6日(1973-11-06)(65—66岁)
台北市
死因肺癌
籍贯山西省崞县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阮宝玲
儿女二子二女(长子张洵、次子张浩、长女张正我、次女张定我)
父母父张乃和
亲属兄张志礼
母校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教育系
著作《总裁的教育思想》
经历
      • 江宁实验县督学
      • 江宁实验县小学教员轮流讲习所教导主任
      • 福建省林森县教育局科长(1934年)
      • 福建省林森县政府教育科长
      • 福建省教育厅督学
      • 福建省教育厅第二科科长
      • 三民主义青年团福建支团部干事
      • 《福建民报》社长
      • 《中央日报》福建版社长
      • 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编审(1942年)
      • 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人事组长(1942年)
      • 中国国民党新疆省党部委员(1943年-1944年)
      • 《新疆日报》主笔(1943年-1944年)
      • 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专门委员(1945年)
      • 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员训练处处长
      • 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第二处处长
      • 第一届立法委员(递补,1948年-1973年)

张志智(1907年—1973年11月6日),字季真山西省崞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教育家、报人,中国国民党籍。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教育系,早年从事地方教育行政及青年团工作。抗战期间受命赴新疆办理党务,遭盛世才逮捕系狱百日。抗战胜利后历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处长。1948年递补为山西省第二区第一届立法委员,1973年病逝。

生平[编辑]

早年与求学[编辑]

张志智生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山西省崞县人。自先世即为邑之望族,耕读传家。父张乃和。张志智秉性果决刚毅,谦让恭俭,饶有先世遗风。早岁束发就学,兼承庭训,于古文辞无不窥,遂奠定国学基础[1]

民国十二年(1923年),与胞兄张志礼同时考入本县崞阳中学。少时以家庭无法负担兄弟多人学费,先生乃转入师范,二年毕业后再考插班转入崞中毕业。民国十七年(1928年),入中央党务学校第二期。次年党校改组为中央政治学校,设大学部,张志智选修地方自治系。嗣复增设教育系,先生有志献身教育事业,乃转攻教育,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秋毕业[1]

教育行政与青年团[编辑]

毕业后初入社会,即显长才。首奉派江宁实验县工作,先任督学,后调兼小学教员轮流讲习所教导主任,因训练业务极具绩效,颇获江苏教育厅赞誉[1]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春,奉调赴,任林森县教育局科长,绩效卓著。旋以林森县实施地方自治,改为实验县,调升为县府教育科长。以整顿教育成绩特优,复调升福建省教育厅督学,未几转任第二科科长,主管中等教育,对闽省教育之整顿发展贡献至大。尤以对推行国民教育付出全力,张志智生前辄引以为慰[1]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中央成立三民主义青年团,调张志智赴武昌中央训练团青年团干部训练班第一期受训。返闽后奉派为福建省青年团支团部干事,主持地方干部训练事宜[1]

办报经历[编辑]

翌年冬,教育部拟调张志智为部督学,适《福建民报》因经费亏损无法维持,闽主席坚留整顿该报,电请中宣部部长王世杰,由张志智接任社长。经一年之惨淡经营,报社业务蒸蒸日上。中宣部三十年度全国党报总考核结果,认为成绩最优,除明令嘉奖外,并将《福建民报》改为中央直辖之《中央日报》福建版,仍由张志智任社长。现任中央海外工作会主任陈裕清、交通银行董事长马兆奎及中央银行金融检查处处长邵德润诸人,均曾辅其办理编务及主持笔政,使福建《中央日报》成为抗战期间宣扬中央政令、激发国民敌忾意志之时论权威[1]

中央与新疆任职[编辑]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春,张志智以胃疾不宜再事夜间工作,乃自请调部,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编审半年。公余编著《总裁的教育思想》一书,出版后风行一时,为教育界人士奉为圭臬。旋入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任人事组长[1]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十二月下旬,奉召晋谒总裁蒋中正,面谕派赴新疆省任省党部委员兼《新疆日报》主笔。翌年一月八日,随朱绍良梁寒操诸人同机赴新履任。时新疆省党部成立伊始,工作亟待开展,张志智规划一切,慎谨将事。旋即奉命巡视南疆各县新成立之党务机关,并宣慰新省同胞,远抵和阗于阗塔城伊犁,为中央深入新省民间工作之第一人,三月中足迹遍全省[1]

时新疆边防督办兼省党部主任委员盛世才,藉地自重,首鼠两端。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秋,鉴于日军进犯黔、桂,抗战情势一时不利,盛世才欲与苏俄重温旧好,乃将中央在新之党政重要干部逮捕下狱。八月十一日夜十二时许,张志智与黄如今、童世荃诸委员同住委员宿舍,被盛世才遣副官邀请赴督署开会,不意竟被逮捕入狱。嗣即肆意拷打、严刑逼供,百般折磨。张志智在狱百日,濒死者再。中央闻知,迅派大员赴新调查。会讯时张志智即席痛斥盛世才诬陷之野心与阴谋,盛怒极,欲即置之死地,幸中央大员坚持此案须解至重庆,由中央处理,始得生还陪都。总裁于其返渝之后,两度召见,温谕有加[1]

中央组织部任职[编辑]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入中央组织部任专门委员,乘机调养在新所受之身心创伤。复元后,奉派为中央组织部党员训练处处长,旋调第二处处长。第二处主管战地党务,责重事繁。抗战胜利之后,举凡收复区各省市党务干部之遴选与分派、收复区党务机关之设立与重建、党团运用之推行、中央民意代表选举之提名等业务,皆须积极规划。张志智一一作周详之部署与妥善之推动,一时东北、华北及华中各地党务工作重见端倪。尤其中央民意代表之提名,张志智本大公无私之精神,作完美无疵之擘划[1]

递补立法委员[编辑]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张志智当选山西省第二区第一届立法委员递补人。原当选人冀浴泗当选后月余,未及就职即行逝世,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张志智依法递补为第一届立法委员[2]

在立法院二十余年,张志智对院内各种会议从不无故缺席,如有意见绝不放弃发言机会。对法案态度,凡对国家民族有利之处,无不据理力争,不计成败,不畏权势。学养有素,富组织力,善分析推理,常由于一言而发生转败为胜之奇迹。在法案发生严重纷歧、争执不决时,亦往往由其提出解决办法,众议即决。先生平易近人,但择善固执,凡认为事之宜者,莫不坚持到底[1]

晚年与逝世[编辑]

民国六十二年(1973年)十月三日,偶患感冒,入空军总医院检查,发现肺部有异常疾患。乃先后转台大医院荣民总医院诊治,医师断为肺癌。遂于十月三十日施行手术,初极良好,不意突于数日后并发心肺衰竭症。曾经全力施救,终因积劳过甚,回天无力,于十一月六日上午二时十五分溘然长逝,享寿六十有七[1]。同年十二月十五日,总统明令依法注销其名籍[3]

张志智毕生尽瘁国事,不治生产,身后萧条[1]

著作[编辑]

  • 《总裁的教育思想》

家庭[编辑]

  • 父:张乃和[1]
  • 兄:张志礼[1]
  • 妻:阮宝玲,系出名门,与张志智鸿案相庄,邻里称贤[1]
  • 子女:长子张洵,就读中正理工学院;次子张浩,肄业师大附中;长女张正我,就读东吴大学;次女张定我,就读崇光女中[1]

参考文献[编辑]

  1.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张志智先生事略〉,《山西文献》第3期。收入《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17辑,第268-273页。
  2. 郭荣生,《山西民意代表》,山西文献社,1978年。
  3. 〈(62)台统(一)义字第5641号〉,《总统府公报》第2665号,197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