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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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君一号始于西汉,时汉武帝封外祖母臧儿为平原郡君,简称平原君。
中国[编辑]
郡君之名自汉朝后仍有沿用:
- 唐朝:正一品嫔妃之母封为正四品郡君,正二品嫔妃之母为从四品郡君,四品官员之母或正室亦可封为郡君。
- 北魏:皇后生母、嫡母、继母封为郡君。
- 宋朝:朝中任中大夫、大将军、团练使、杂学士等以上的官员之母封为郡君。北宋后宫中,有御侍名号的女官,可受封为郡君或县君。除一般女官外,其中有受到皇帝宠幸者(有性关系)。当代研究者认为,获得郡君(县君)的封号,是此类准妃嫔“从御侍进入妃嫔候补队列的通行证”[1]Template:R/superscript。亲王的贵妾也可封为郡君。
- 金朝:以郡侯之母或正室为郡君,后来在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改称郡侯夫人。
- 元朝:正、从四官员之母或正室封郡君。
- 明朝:亲王之女封郡主、其孙镇国将军之女称郡君。
- 清朝:满语称多罗格格,和硕亲王庶女封郡君。多罗贝勒嫡女亦封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