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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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编辑]
县君一号始于西汉,是指以县名为封号的君,时汉武帝封同母异父姊金氏为君,封号是修成,称修成君,修成是当时的县名,是谓县君。
- 唐朝时期,县君是正五品的品秩,三品或四品的内命妇之母可封为县君,而五品文武官之母亦封县君。
- 宋朝封官员之母或正室封为县君。北宋后宫中,有御侍名号的女官,可受封为郡君或县君。除一般女官外,其中有受到皇帝宠幸者(有性关系)。当代研究者认为,获得县君(郡君)的封号,是此类准妃嫔“从御侍进入妃嫔候补队列的通行证”[1]: 25 。
- 金朝时,官位在四品文散官少中大夫、武散官怀远大将军以上之官员,其母或正室封县君。
- 元朝正、从五品官之母或正室封为县君。
- 明朝,辅国将军之女称县君。
- 清朝时期,贝子之女封为县君。
注释[编辑]
- ^ 邵育欣. 宋代内命妇封号问题研究. 《历史教学(高校版)》(现名:历史教学(下半月刊)) (天津市: 历史教学社(天津)有限公). 2009, (2009年第十四期): 22–26. ISSN 0457-6241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