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宥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邢宥(1416年—1481年),字克宽,号湄邱,广东琼州府文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正统六年(1441年)辛酉科广东乡试第四十二名举人,正统十三年,中进士,十四年四月授监察御史[1],出巡福建。景泰七年巡按山东辽东,天顺三年巡按河南,四年(1460年)二月出任台州府知府,有政绩。七年闰七月因连坐河南裕州知州秦永昌案,降为晋江县丞。明宪宗继位后,恢复其职,改任苏州府知府。任期内他重新整理吏治徭役、疏通河道、赈灾民饥。随后被举荐,成化三年(1467年)正月加浙江左参政,仍掌府事,赐诰敕。本年八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处并总理粮储,四年十二月清理两浙盐政。六年八月因病请辞归乡[2]。成化十七年十二月卒,年六十有六。[3]。
家族[编辑]
曾祖邢廷瑜。祖父邢世贤。父邢文广,封四川道监察御史。母许氏,赠孺人;继母郭氏。具庆下。弟定、宣、宜、宬。配林氏,封孺人[4]。
参考文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彭华《邪竟辨之辛未巡按福建刑公宥墓碑铭》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七》:正统十四年夏四月庚午,擢进士王璧、罗俊、张蓥、朱永宁、程昊、李玘、倪敬、谢骞、徐溥、杨宜、吴淳、王常、李本道、沈义、沈琮、戴昂、黄溥、叶普亮、王豪、桂怡、朱瑄、邢宥、杨文琳、陈璘、陆阜、杨敩、余复、黄誉为两京监察御史。
- ^ 《明史》(卷159):宥,文昌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授御史,出巡福建。民十人被诬为盗,当刑呼冤。宥为缓之,果得真盗。天顺中,出为台州知府,有治绩。坐累谪晋江丞。宪宗复其职,改知苏州。奸民揽纳秋赋,置之法,得其赃万缗,以堤沙河,甓官道。大水,民饥,不待奏辄发米二十万斛以振。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苛。杰荐于朝,诏加浙江左参政仍理府事,赐玺书。居半岁,遂以右佥都御史代杰巡抚。开丹阳河,筑奔牛闸,省兑运冗费,民以为便。寻兼理两浙盐政,考察属吏,奏黜不识者百七十余人。居数载,引疾归。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二》:成化十七年十二月癸卯,致仕左佥都御史邢宥卒。宥字克宽,广东文昌县人,正统戊辰进士。擢御史,出巡福建,民有被诬为盗者,当枭,于市叫号称冤,宥为缓其刑,缉得真盗,其被诬几死而生者十人。天顺己卯升台州府知府,以为御史时事就逮,台人赆之金,不受。寻贬晋江县丞 ,上即位,起宥知苏州府。奸民有为揽纳户者,宥置之法,括其馀钱万缗,以堤沙河,甓桥道,苏人利之。成化丙戌郡有大水,民饥,发粟赈济,民赖全活者众。巡抚大臣上其事,升左参政,授敕勉励,俾仍治郡事。寻拜左佥都御史总理南畿财赋,又命理两浙盐法,及考核所属官,因入觐,引疾力求去,遂致仕,至是卒,赐祭如例。宥清谨廉介,不事华靡,两典剧郡,皆有政声。及巡抚声名稍损,然能急流勇退,士夫尤有取云。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统十三年戊辰科殿试金榜》)
| 官衔 | ||
|---|---|---|
|
不详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刘镛
|
明朝台州府知府 1454年-1464年 |
继任: 阮勤 |
| 小作品图示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