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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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昶 | |
|---|---|
| 大明巡抚贵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 籍贯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黄州府黄冈县 |
| 字号 | 字伯明 |
| 出生 | 八月二十日 |
| 逝世 | 弘治十四年(1501年)八月 |
| 配偶 | 娶丁氏 |
| 出身 | |
| |
谢昶(1422年—1501年),又作谢㫤字伯明,湖广黄州府黄冈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正统六年(1441年)辛酉科湖广乡试第二十五名。正统十三年(1448年)戊辰科会试第五十五名,殿试登进士第二甲第三十九名。授户部主事,转山东司署员外郎,景泰七年(1456年)六月升四川重庆知府,丁忧服阕,天顺三年(1459年)改知九江府。成化五年(1471年)任江西赣州府知府[1],七年八月升四川右参政,九年九月以善政赐诰敕。十三年三月升四川右布政使,十七年(1481年)七月升左布政使[2]。十九年正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正月考察致仕。弘治十四年八月卒[3]。
家族[编辑]
曾祖父谢信勤。祖父谢志善。父亲谢希哲,曾任长垣县县丞。母程氏。具庆下。弟昂、景、炅、昱[4]。孙谢元,国子生。
参考[编辑]
| 官衔 | ||
|---|---|---|
| 前任: 曹凯 |
明朝赣州府知府 成化五年(1471年)上任 |
继任: 姜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