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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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皓 | |
|---|---|
| 大清婺源县教谕 | |
| 籍贯 | 南直隶宁国府泾县 |
| 原名 | 翟敷治 |
| 字号 | 字羽侯 |
| 出生 | 生年不详 |
| 逝世 | 顺治十五年(1658年) |
| 出身 | |
| |
翟皓(16世纪—1658年),原名敷治,字羽侯,南直隶宁国府泾县人[1],明清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翟皓是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应天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十次参加会试下第,入清后在顺治九年(1652年)授婺源教谕,为人洁身自爱,教育士子着重实际,行矩方正不接受馈赠,作诗温义敦厚,著有《寤园集》,十五年(1658年)赴考会试时去世,入祀婺源名宦祠[1][2]。
引用[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民国《泾县志》·卷十八·人物
- 民国《婺源县志》·卷十三·官师二
| 官衔 | ||
|---|---|---|
| 前任: 仰凤鸣 |
清朝婺源县教谕 1652年-1658年 |
继任: 于有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