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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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人霖(1604年—1666年),字伯甘,号鹤台,又号南荣子,[1]江西南昌府进贤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与军事人物。[2]
生平[编辑]
工部尚书熊明遇之子。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江西乡试第八名举人[3],,崇祯十年(1637年)中丁丑科进士,授浙江义乌县知县,任内建造城池,不摊派劳役;推行保伍法,每月检查县民,设立金城营、讲武营去除民居兵器。[2]许都作乱,他监督军队平定乱军,十五年转任工部都水司主事。
弘光帝继位后,熊人霖改任吏部主事,升太仆寺少卿。隆武帝时,再改为太常寺少卿。福京失守,他和户部主事熊孟启、都察院都事熊孟台父子都隐居不出。清康熙五年(1666年),去世。[4]
著作[编辑]
熊人霖有地理专著《地纬》。[1]熊志学将熊明遇的《格致草》和《地纬》合刻,取名《函宇通》。又著有文集《操缦草》等。
家族[编辑]
曾祖熊富,赠资政大夫南刑部尚书;祖父熊儒,赠官同前;父熊明遇,辛丑进士、兵部尚书。
引用[编辑]
- ↑ 1.0 1.1 马琼. 《地緯》的成書、刊刻和流傳. 江南大学学报. 2009, 8 (4): 72.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熊明遇,字良孺,进贤人。……子人霖,字伯甘。崇祯十年进士。授义乌知县。筑城,民不知役。行保伍法以军令,月再肄之。设金城、讲武二营,而除戎器正伍两寓焉。
-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熊人霖,曾祖富,赠资政大夫南刑部尚书;祖儒,赠官同前;父明遇,兵部尚书辛丑。鹤台,诗三房,壬子七月十二日生,进贤县人,癸酉八名,会九十六名,三甲一百五十七名,兵部观政,戊寅授义乌知县,壬午升工部都水司主事,六月题准浙闽会剿监军,癸未三月储铨,四月考察,降一级,以叙功准考选,甲申八月奉旨叙擢,补任都水,又奉旨优叙为贤吏劝,乙酉正月调吏部,四月补稽勋司主事。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许都乱,监军平菁贼,迁工部主事。安宗立,改吏部,升太仆少卿。绍宗即位,改太尝少卿。人霖子孟启,字东星,任户部主事。孟台,字六星,任都察都事。福京亡后,明遇、人霖、孟启、孟台皆隐居卒。
参考文献[编辑]
| 官衔 | ||
|---|---|---|
| 前任: 许直 |
明朝义乌县知县 1638年-1642年 |
继任: 于华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