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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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昉,字尔健,号寰杲,一号启寰山西平阳府安邑县人,盐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十一月二十二日生,治诗经。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西乡试第十六名举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二百十八名,廷试三甲第九十八名进士[2]。工部观政,八月授四川夹江县知县,二十五年调获鹿县,二十八年丁母忧。三十一年复除完县。明习吏治,左右无所欺抗,中官百姓释金壕之累以治行第一。三十二年擢工部主事,管修京仓。三十六年升虞衡司员外郎,管街道[3],本年晋都水司郎中。四十一年(1613年)四月升山东右参政、备兵天津[4],四十四年加升山东按察使,四十六年升河南右布政使[5][6]。天启元年升河南左布政使[7]。孝友克敦,忠良自立。教子登科为者三人,嗣乡贤[8]

家族[编辑]

曾祖景𣁦。祖景管灵台知县。父景东生,嘉靖戊午举人。母周氏。慈侍下。兄景旸。弟景明,壬辰进士,官中书舍人。次景曜、景晧。

元配乔氏。长子景永庆,万历三十四年举人,官阳武县知县。次子景永祚,天启四年举人。三子景永禩。第四子景永祜,万历四十三年举人。弟景明,万历二十年进士,官太常寺少卿。侄景陲威,万历辛卯举人。明子景永祯,万历庚子举人。

参考文献[编辑]

  1. ^ 《山西通志》
  2.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履历》:景昉,寰杲,诗三房,壬戌十一月二十二日生。安邑县人,丙子十六名,会试二百十八名,三甲九十八名。工部政,授夹江知县,丁酉调获鹿县,庚子丁母忧,癸卯补完县知县,甲辰升工部主事,管修京仓,戊申升虞衡司员外,管街道,本年升都水司郎中,囗囗河南,癸丑升天津兵备参政,丙辰加升按察使,戊午升河南右布政,辛酉升本省左布政。
  3. ^ 万历三十六年十月癸亥,工部覆街道官景昉议疏沟渠,挑城河,请乞申饬,以便行事。得旨:都城街道沟渠垫塞已极,亟宜修理,民居占压水沟,尽行拆毁,势豪阻挠的参治,仍严禁皇墙都城下挖土。
  4. ^ 万历四十一年四月,升工部郎中景昉为山东右参政备兵天津。
  5. ^ 万历四十五年十月,升山东按察使景昉为河南右布政。
  6. ^ 万历四十六年八月,升毕懋康为顺天府丞,山东按察使景昉为河南右布政。
  7. ^ 天启元年五月,升河南右布政使景昉为左布政使。
  8. ^ 《安邑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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