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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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萃 | |
|---|---|
| 大清四川按察司佥事 | |
| 籍贯 | 直隶保定府蠡县 |
| 字号 | 字正甫 |
| 亲属 | (父)张良栋(赠朝议大夫、户部郎中)[1]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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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 | |
生平[编辑]
张萃是顺治十二年(1655年)乙未科三甲第一百十一名进士[5]。授大兴县儒学教谕,升国子监学正,改户部江西司主事,升员外郎、郎中,丁忧回籍。服阙,起为户部江南司郎中[6]。
康熙十二年(1673年)任四川按察司佥事、提调学政[7]。据地方志记载,他在四川学政任内“振纪兴学,惠政在民”[8]。
注释[编辑]
- ^ (光绪)《蠡县志》卷之五:“张良栋……以子萃赠朝议大夫户部江西清吏司郎中。”
- ^ (康熙)《蠡县续志》人物:“张萃……初授大兴县教谕。”
- ^ (光绪)《蠡县志》卷之六:“陞国子监学正、户部江西司主事、本部江西司员外、本部江西清吏司郎中。丁忧起补,户部江南清吏司郎中。”
- ^ 《清秘述闻》卷十一学政类三:“张萃字正甫,直隶蠡县人,顺治乙未进士,康熙十二年任。”
- ^ (光绪)《蠡县志》卷之六:“张萃……顺治乙未进士。”
- ^ (光绪)《蠡县志》卷之六:“丁忧起补,户部江南清吏司郎中。”
- ^ 《清秘述闻》卷十一学政类三:“张萃字正甫……康熙十二年任。”
- ^ (光绪)《蠡县志》卷之六:“陞四川按察司提学佥事,振纪兴学,惠政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