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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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明清人物信息框 汪琬(1624年—1691年1月8日),字苕文,号钝翁尧峰玉遮山樵江南苏州府长洲县人,明末清初散文家、政治人物。顺治十二年进士,康熙十八年举博学鸿词科,任翰林院编修。与侯方域魏禧合称“清初三大家”。

生平[编辑]

天启四年(1624年)生于官宦之家,曾参与复社事。顺治十一年(1654年)甲午科江南乡试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乙未科二甲第四十六名进士

户部主事,升员外郎,改刑部郎中康熙十八年(1679年)举博学鸿词科,任翰林院编修,预修《明史》,在明史馆六十余日,引疾致仕归里。晚年结庐于太湖尧峰山,闭户撰述,不问世事。康熙二十九年十二月十日(1691年1月8日)卒[1]

著作[编辑]

侯方域魏禧合称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2],“然禧才纵横,未归于纯粹,方域体兼华藻,惟琬学术最深,轨辙复正。”其散文疏畅条达,论文要求明于辞义,合乎经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3],论者以为其文风深受欧阳修的影响,而近于南宋诸家。计东认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绝,似李习之;简洁有气,似柳子厚”。康熙帝曾称赞他:“尝与近臣论本朝文学砥行之儒,首称数先生。”[4]

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著有《钝翁类稿》,晚年自订为《尧峰文钞》。

轶事[编辑]

汪琬在翰林院时,某次翰林同僚闲聊夸耀自己家乡的土产,有谈及广东的象牙及犀角、陕西的毛皮及毡裘、山东的蚕丝及海产、湖广的米粮及木材,详细举例,闲谈欢笑,只有汪琬默默不言。众人揶揄:“苏州自称是有名的地方,你是苏州人,难道不知苏州的土产吗?”汪琬回答:“苏州土产非常少,只有两样东西。”众人追问:“哪两样?”汪琬回答:“一样是梨园子弟。”众人都拍手说没错,汪琬却不继续往下说。众人坚持要问另一样是什么,汪琬缓缓地说:“是状元。”众人说不出话来而散去[5]。乾隆年间,龚炜再次提及并同意苏州土产为状元的说法[6]

注释[编辑]

  1. 《清代碑传全集》卷四五陈廷敬《翰林编修汪先生琬墓志铭》: “康熙二十九年十二月十日,翰林编修汪先生琬卒。”
  2.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古文一脉,自明代肤滥于七子,(李梦阳王世贞前七子李攀龙何景明后七子)纤佻于三袁(公安派袁宏道兄弟),至启、祯而极敝。国初风气还淳,一时学者始复讲唐宋以来之矩矱。而(汪)琬与魏禧、侯方域称为最三。”
  3. 《答陈霭公书二》
  4.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
  5. 钮琇著,《觚剩续编》卷四,苏州土产:长洲汪钝翁在词馆日,玉署之友,各夸乡土所产,南粤象犀,西秦裘厨,齐鲁有檿丝海错,楚豫有精粲良材,侈举备陈,以为欢笑,惟钝翁嘿无一言。众共揶揄之,曰:“苏州自号名邦,公是苏人,宁不知苏产乎?”钝翁曰:“苏产绝少,惟有二物耳。”众问:“二者谓何?”钝翁曰:“一为梨园子弟。”众皆抚掌称是,钝翁遂止不语。众复坚问其一,钝翁徐曰:“状元也。”众因结舌而散。
  6. 龚炜著,《巢林笔谈续编》卷下,苏郡状元:我郡旧属七县一州,国朝状元,自顺治戊戌常熟孙承恩,至今乾隆丙戌吴县张书勋,已十有六人。前人谓状元是苏州土宜,信然。

参考书目[编辑]

  • 汪琬:《汪氏族谱》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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