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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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娼妓是性工作者,故妓院也等同色情场所,又称淫窟。妓院在营业时间内往往有一名或多名性工作者。妓院中性工作者为客人服务并以此获取金钱之行动称为性交易(即“卖淫”)。光顾妓院并付出金钱以换取性服务的人被称为嫖客、狎客、寻芳客。经常光顾某一家妓院或某一个性工作者的人称为常客或回头客。
传统的妓院[编辑]
中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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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专职提供文艺表演的倡伎,在唐代时,演变出娼妓一词[2]: 32 。此后,倡伎与娼妓长期混用。提供文艺表演的倡伎与专职提供性服务的娼妓,无严格区分。有研究者指,不能以其是否提供性服务为界定两者的标准[3]: 86 。因妓女称为倡伎(娼妓),妓女所在的妓院,即是“娼家”。北方称为窑子[2]: 32 [4]。原是宋代表演场地的勾栏瓦舍[2]: 32 ,以及教坊也变成妓院的别称。亦有一些提供娈童为男性提供性服务的妓院称为相公堂子,这种场所提供的男妓称为“相公”或“象姑”,有些会作女装打扮,这类妓院通常有特别的符号让人识别。
唐宋开始,高级的妓院称为青楼,就用来指称妓院;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风流薮泽》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唐摭言》卷三还记载郑合敬状元及第后就跑去嫖妓:“郑合敬先辈及第后,宿平康里……”[5]。在旧江南人们俗称妓院比较集中的地带为烟花巷或花柳巷,而旧北京人称之为“八大胡同”[6]。
妓院的经营者或主持人称为老鸨,女性又称鸨母、虔婆、龟婆,男性又称龟公。而在妓院里从事杂役的男性则称为龟奴。在当时社会缺乏文娱活动的背景下,中国性交易产业历史在20世纪之前,持正面的社会形象。19世纪中叶,因“性病预防”,而逐渐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7]: 118 。有研究者指出,在性交易产业被浪漫化的背景下,妓院生活成为“都市繁华的主要方面,同时还象征着某一朝代的盛世景象”。男性文人做为嫖客很少提到妓院生活的阴暗面。在男女授受不亲的背景下,包办婚姻是社会主流,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被排斥。男性嫖妓被视为并非仅为满足性欲,而是寻求爱情的行为。妓女被视为职业情妇,以及“扩大着的姬妾队伍的候选人”。嫖妓行为以婚外恋的形式在古代社会文化中存在[8]: 40 。
1919年五四运动后,中国社会的旧道德受到冲击。卖淫嫖娼失去其正面的浪漫色彩,与吸食鸦片、缠足同样被视为陋习,与“中国的衰弱、落后和统治阶级的腐败联系在一起”。同时,电影、戏剧、酒吧、舞厅等新娱乐行业的兴起,使妓院完全成为性交易的场所,妓女兼有的文化角色被转移。性交易产业的文化形象从“名士与名妓的风游韵事”,变成“弱女子受恶霸坑害、受鸨母虐待的故事”[8]: 40–41 。
日本[编辑]
日本古代的其中一种妓院称为水茶屋,里面的女服务生称为茶点女。近代日本对妓院则多了汤屋(日语里汤乃是热水的意思)或女郎屋的叫法,里面的女服务生称为汤女(Template:Langx)、女郎(Template:Langx)。游女(Template:Langx)是既卖艺亦卖身的艺娼,高级游女花魁的妓院称为游廓。艺妓的妓院称为置屋,主要是出卖其技艺但也会与客人同饮酒水等,一般并不提供性服务。
只卖身的女性称为卖春妇(Template:Langx)。自明治天皇年间这些来自日本的妓院曾盛行于中国沿海省分和很多东南亚国家。
后来,日本在战争年代曾创始军中慰安所,在里面的服务“日本军”的女性被称为慰安妇,这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敏感问题和话题。
朝鲜[编辑]
古代朝鲜的高级妓院称为教坊,在教坊的妓女称为妓生,她们有很高艺术和文化素养,而教坊也是士大夫和两班贵族的社交场所,因此去教坊的人不一定是为了发泄性欲。
古希腊[编辑]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亦包括性文化和性服务业。
各国的妓院[编辑]
现代的妓院名目众多,有的以娱乐场所(例如酒店、夜总会、按摩院等)为幌子,服务员除了提供陪酒、伴舞、按摩服务外,还会提供性服务(可以是性交或其他性服务如口交或手交),但不一定在场所内提供,亦不是所有在这些娱乐场所工作的服务员都会提供性服务。近年有些妓院亦有为男同性恋者或女性服务的男妓。
一些把性交易合法化的国家有立法例规定任何在妓院里需要使用避孕套进行安全性行为以防止各种性病的蔓延。
中国大陆[编辑]
package.lua第80行Lua错误:module 'Module:Format link' not found 中华人民共和国明令禁止卖淫嫖娼行为[9],而且刑罚极高[10]。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大陆地区没有公开卖淫的妓院,性服务业表面上根除。在推行社会主义路线、反封建主义、反资本主义的背景下,娱乐性的服务和演出与色情划清界限。而男女双方私下的性交易并未中断[8]: 40 。
邓小平等人开始改革开放以后,对各方面都进行了所谓放宽,卖淫嫖娼逐渐死灰复燃,地下秘密进行性服务的人也越来越多,民间的城中村、发廊、会所、KTV、歌舞厅、按摩院等都暗藏性服务业,一些旅馆也有性服务提供,都变成了实际上的妓院[11]。由于目前名义上这仍然是非法的,性服务业在中国大陆可能与有组织犯罪[12]以及政府腐败[13][14]有着密切联系。
香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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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色情场所和操控性工作者在香港是违法的,因此出现了不少利用法律漏洞提供性服务的场所。
有些提供性工作者的场所会以娱乐场所的名义经营,一些桑拿浴室会提供色情按摩服务,但并非所有按摩员都会提供性服务,亦不是所有浴室都是色情场所。此外还有一些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夜总会、色情酒吧的部分陪酒、伴舞、伴唱服务员(又称舞女、舞小姐、陪酒小姐,正式职衔为公关)会提供性服务,这类服务员俗称“木鱼”(粤语俗称性交为“扑野”,“扑”在粤语里是“敲打”、“敲击”的意思,木鱼就是可以“扑”的),不提供性服务的则称为“金鱼”,但有些金鱼亦容许客人抚摸。亦有提供男妓的夜总会和酒吧,俗称“鸭店”(提供妓女的妓院则俗称“鸡窦”或“马榄”),分为服务女客和服务男同性恋者两种,这类场所一般不容许客人直接在场内性交易,但也有少数为求招徕顾客而容许,俗称“就地正法”。
香港在1970年代亦曾出现过多以未成年少女提供性服务的鱼蛋档,沉寂多年后,于1990年代后期至2000年代初期又出现类似鱼蛋档的色情场所“色情网吧”,性工作者以“上网辅导员”的名义提供性服务,通常是让客人抚摸,提供手淫、口交等服务,而这类网吧内的电脑首页会设为色情网站,亦可播放色情电影“助兴”。
此外还有一些直接提供性工作者于场所内性交易。其中一种是只有一名妓女卖淫的“一楼一凤”的形式。“一楼一凤”有时也称为“一楼一”、“161”、“141”和“凤楼”等等。另外还有马槛、指压中心等。除了一楼一凤外,其他均是违法的。
台湾[编辑]
package.lua第80行Lua错误:module 'Module:Format link' not found 《中华民国刑法》第231条规定:“意图使男女与他人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而引诱、容留或媒介以营利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十万元以下罚金。以诈术犯之者,亦同。”
2011年时,《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授权中华民国各县市政府可依该法91-1条设立“性工作专区”(另见红灯区),在专区内、业者可以申请执照并开设性交易服务,在专区内从事合法性交易,在专区外从事性交易则娼嫖皆罚。但至今为止仍未有县市政府设立性工作专区[15][16]。
泰国[编辑]
在泰国,严格来说开妓院和卖淫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开澡堂与陪客人洗澡是合法的,于是浴室在旅游区曼谷、普吉、清迈、芭缇雅、合艾等地数不胜数,每天晚上大大的霓虹灯打开分外耀眼。里面多数服务生也提供性服务。人客到达后可以先在楼下歌厅唱歌和听歌,到了想“洗把澡”的时候再上楼在落地式的玻璃回廊前(俗称“金鱼缸”)选择坐在玻璃后的某女子同浴即可。
由于泰国社会风气对性服务业特别宽松,加上女性地位低,不容易在国内找到收入较高的正当工作,很多女性会为了赚钱而当“陪浴女”(广东话俗称“冲凉妹”)趁年轻做几年起码可攒下二、三百万泰币开始自营小生意,甚至有为了供养无业丈夫及儿女而当娼的妻子。
日本[编辑]
package.lua第80行Lua错误:module 'Module:Format link' not found 日本妓院类型众多发,有提供非插入式性服务场所称为“风俗店”,此类场所的女性性工作者称为“风俗娘”。亦有陪侍夜总会,但并非所有陪侍员皆提供性服务。传统的艺妓置屋至今依然存在,艺妓会去料亭提供服务,但不会提供性服务。
提供插入性性服务的妓院则是违法。
韩国[编辑]
韩国的有一种性服务场所称为“颓废理发所”(퇴폐이발소)或“按摩施术所”(안마시술소)。而自朝鲜日治时期开始,有妓生服务的传统餐厅称为料亭,也是妓院的一种,部分会提供性服务。
荷兰[编辑]
荷兰政府在2000年合法化娼妓[17][18]。荷兰的性产业发达,在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开有不仅服务本国人,而且吸引大量外国观光客的橱窗妓院。但阿姆斯特丹的性产业仍然被视为等同于犯罪活动,红灯区仍然是人口贩卖调查的重点[17]。此外,当地娼妓面临的处境堪忧[19]。
德国[编辑]
2002年德国性交易合法化[20]。目前在德国,性服务业是合法的[9],页面Template:Mark I/styles.css没有内容。而德国人的工作态度以认真见称,在德国性服务也最具有系统化[原创研究?]。德国性服务业年度规模高达160亿欧元,性工作者可以正当参保、交税[20]。德国妓女的大部分来源为东欧,且妓院在德国的存在也造成了当地犯罪率的升高[20][21]。
意大利[编辑]
页面Template:Mark I/styles.css没有内容。意大利的卖淫(意大利语:prostituzione)是指通过性行为换取金钱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有组织的卖淫,无论是在妓院内还是由第三方控制,都是被禁止的。妓院于1958年被禁止。合法的只有街头卖淫,即妓女在自己家中独立卖淫。这项法律被宣传为一项解放女性的平等措施,但尽管其初衷是赋予原本依赖皮条客的妓女更多权利,但它过去是,并且至今仍然是一个激烈争论的话题。[来源请求]
英国[编辑]
卖淫在法律上被视为是不道德的行为[9]。英格兰地区个人卖淫无罪,但聚众卖淫、有组织卖淫和经营妓院均属非法[22]。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同英格兰法律[23]。
澳大利亚[编辑]
在澳大利亚(即澳洲),法律规定色情行业不得开张于任何小、中学及大专院校旁五百米范围之内。在悉尼市、墨尔本市和布里斯班市有的妓院主要服务亚洲人,招聘来自亚洲的留学生任性工作者,开在赌场旁边以便豪客消遣。
2003年8月墨尔本市高档“每日星球妓院”(Daily Planet Brothel)以“每日星球娱乐公司”的名义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澳洲证券代码为DPL,后来改为PPN,营业范围是房地产的租赁业务。虽然该公司在2006年初由于每日股票交易额锐减被澳证勒令停牌,但是创造了妓院在西方国家的股票市场上市的先例。
新西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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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新西兰,卖淫和开设娼馆都是合法的,只要卖淫者年龄超过18岁即可。
马来西亚[编辑]
在马来西亚,卖淫和买春都是犯法的,可是通常妓女和嫖客都很难被定罪。
菲律宾[编辑]
package.lua第80行Lua错误:module 'Module:Format link' not found 性工作于菲律宾是不合法的行为,但是由于全国贪污猖獗,卖淫场所甚少被打压。页面Template:Mark I/styles.css没有内容。在菲律宾的天使城,主要顾客为克拉克基地的美国空军,由于妓女缺乏避孕措施,导致当地出现大量美菲混血儿[来源请求]。
菲律宾一直在打击那些在菲律宾开设网络妓院的外国人[24]。
新加坡[编辑]
在新加坡,持执照的妓院里的性交易是合法的,这些妓院位于政府指定的区域,性工作者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强制接受定期体检。对嫖客进行招徕是非法的,无论是在街头或是网络。另外,合法妓院里只能提供妓女对男嫖客的服务,男性之间的服务是非法的。[25]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 ↑ 妓院. 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网络第六版.
- ↑ 2.0 2.1 2.2 谢文耀. 旧中国娼妓制度初探(上). 《社会》 (上海市: 上海大学). 1990, (1990年第1期): 32—33 [2025-09-01]. ISSN 1004-8804 (中文(简体)).
- ↑ 杨德华. 北宋东京伎乐研究. 《黄河之声》 (山西省太原市: 山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有限公司). 2023, (2023年第7期): 86—89 [2025-09-01]. ISSN 1004-6127 (中文(简体)).
- ↑ 窯子. 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网络第六版.
- ↑ 《北里志·序》载:“诸妓皆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馆殿者,咸可就谐,如不惜所费,舟车水陆备矣。”
- ↑ 熊远报. 八大胡同与北京城的空间关系——以清代和民国时期北京的妓院为中心. 《近代史研究》. [2025-04-16].
- ↑ 姚毅. 「犧牲者」、「受害者」言辭的背後-以〈婦女雜誌〉的娼婦論述為中心. 《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 (台北市: 中央研究院社会所研究所). 2004, (2004年第十二期): 115—142 [2025-09-07]. ISSN 1029-4759 (中文(繁体)).
- ↑ 8.0 8.1 8.2 康正果. 有关卖淫现象的话语变迁. 《爱情·婚姻·家庭(冷暖人生)》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 2004, (2004年第10期): 40—41 [2025-09-01]. ISSN 1003-0883 (中文(简体)).
王琼摘自上海文艺出版社《身体和情欲》
- ↑ 9.0 9.1 9.2 BBC调查答疑:卖淫有错吗?. BBC News. 2014-06-01 [2025-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0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英媒:中国大学校园内妓院所揭示的经济困局. BBC News. 2014-10-28 [2025-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7).
- ↑ 张萍,注释 9 at 25-9. 又见 Hughes, D. (et al) China and Hong Kong: Facts on Trafficking and Prostitution (中国与香港:贩人与性服务纪实)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5-12-05. Coalition Against Trafficking in Women. 2005年12月2日存入; CWA Newsletter, Vol. 13 , no. 2-3 (Apr.-Sep. 1997)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6-06-30. Child Workers in Asia, April-Sept. 1997. 2005年12月2日存入
- ↑ Anderson A. and Gil V., "Prostitution and public polic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 analysis of the rehabilitative ideal"(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服务业和公共政策:一份复原理想的分析) (1994) 4 International Criminal Justice Review 23 at 28.
- ↑ Malhotra, A. "Prostitution, triads and corruption - Shanghai's dark side"(性服务、三合会与腐败:上海的阴暗面), (1994年2月) Asia, Inc. 32 at 32-9.
- ↑ 社会秩序维护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
- ↑ 政府桃色新难题!性专区合法5年 娼妓字句血泪怨无保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时报。
- ↑ 17.0 17.1 Holligan, Anna. 荷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妓女面对的困境. BBC News. 2019-01-21 [2025-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6).
- ↑ 挥别剥削 荷兰性工作者自营妓院. 法新社. 2016-09-30 [2025-04-16].
- ↑ 櫥窗妓院bye了?荷蘭紅燈區怨市府不解風情. 中央广播电台. 2019-01-21 [2025-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21).
- ↑ 20.0 20.1 20.2 记者来鸿:德国成了“欧洲妓院”?. BBC News. 2014-02-25 [2025-04-16].
- ↑ Conrad, Naomi; Felden, Esther. 德国红灯区妓院:暗无天日的“鸡笼”生活. 德国之声. 2018-06-26 [2025-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6).
- ↑ 危险地带——伦敦警方视线下的非法妓院实录. BBC News. 2018-04-17 [2025-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6).
- ↑ 特写:在伦敦提供性服务是怎样一种存在?. BBC News. 2016-07-04 [2025-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8).
- ↑ 菲律宾严惩“网络妓院”经营者. BBC News. 2011-05-11 [2025-04-16].
- ↑ 卖淫合法吗? - JCP Law LLC. jcplaw.com.sg. 2023-02-04 [2023-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8) (中文(简体)).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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