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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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鸦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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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le:Opium pod cut to demonstrate fluid extraction1.jpg 罂粟果实割破处流出的汁液 | |
| 名称 | 鸦片 |
| 植物 | 罂粟 |
| 提取物 | 罂粟汁 |
| 来源 | 中南半岛 |
| 有效成分 | 吗啡、可待因 |
| 主要产地 | 阿富汗(半成品)、巴基斯坦、北印度、泰国、老挝、缅甸、墨西哥、哥伦比亚、匈牙利 |
鸦片(英语:opium)是一种毒品,当作为药品时译为意义较中性的阿片[1][2][3],是从尚未成熟的罂粟果里取出的乳状液体,干燥后变成淡黄色或棕色固体,味苦。
阿片属天然麻醉抑制剂,医药上用作麻醉性镇痛药和止泻药。因为用后容易成瘾,所以非科学研究或非医用,则归类于毒品,称鸦片;此毒品又俗称“雅片”、“大烟”、“阿芙蓉”[4](阿拉伯语:أفيون,罗马化:ʻafyun)、“福寿膏”。
传统用于鸦片的吸毒工具有烟签、烟灯、烟枪等,一般将生鸦片加工成熟鸦片,然后搓成小丸或小条,在火上烤软后,塞进烟枪的烟锅里,翻转烟锅对准火苗,吸食燃烧产生的烟;吸毒者中烟瘾不大者每天吸食10~20次,重者每天百余次;现在吸毒者常直接吞服鸦片小丸,或把鸦片溶于水中直接用针进行静脉注射。
来源[编辑]
鸦片是从一种原产于小亚细亚之一年生草本植物“罂粟”未成熟蒴果经割伤果皮后,渗出之白色汁液干燥凝固而得,含多种鸦片生物碱,鸦片分为生鸦片和熟鸦片。
生鸦片呈褐色,有些品种则呈黑色;可制成圆块状、饼状或砖状;一般表面干燥而脆,里面则保持柔软和有粘性,有刺激性气味——陈旧的尿味,味很苦。生鸦片中除了15%-30%的矿物质、树脂和水分外,还含有10%-20%的特殊生物碱。
生鸦片经加工处理后,成为吸毒者使用的“熟鸦片”。熟鸦片就是生鸦片经过烧煮和发酵后,制成条状、板片状或块状;其表面光滑柔软,有油腻感,呈棕色或金黄色,通常包装在薄布或塑料纸中。吸毒者吸食时,熟鸦片可发出强烈的香甜气味。
生物碱可分为三类,即,
- 第一类是吗啡类生物碱,其中又包括三种成分,吗啡——含量10%-14%,可待因——含量1%-3%,蒂巴因——含量约为0.2%;
- 第二类为罂粟碱类生物碱,含量为0.5%-1%;
- 第三类是盐酸那可汀类生物碱,含量为3%-8%。
危害[编辑]
鸦片作为药物使用,长期或过量使用,会造成药物依赖性;作为毒品吸食,对人体产生难以挽回损害甚至导致死亡。吸食鸦片后,可以初致欣快感、无法集中精神、产生梦幻现象,导致高度心理及生理依赖性,长期使用后停止则会发生渴求药物、不安、流泪、流汗、流鼻水、易怒、发抖、寒颤、打冷颤、厌食、便秘、腹泻、身体卷曲、抽筋等戒断症状;过量使用造成急性中毒,症状包括昏迷、呼吸抑制、低血压、瞳孔变小以及性冷感,严重的引起呼吸抑止致人死亡。
鸦片在欧洲及中亚有长久的使用历史,被当成一种药物。而依照过去的统计显示,清朝时中国人最爱吸鸦片(滥用鸦片)[5]。鸦片生理伤害及成瘾性与吗啡、海洛因不同,后二者为高纯化、注射型的毒品,相较之下,鸦片对人体危害稍减;酒精、烟草对人体的伤害与依赖性并不亚于未纯化的鸦片。
鸦片与中国大陆[编辑]
民国之前[编辑]
唐朝时,罂粟经由大食进贡而传入中国[6],四川在唐朝已经种植罂粟,叫做阿芙蓉;佛教僧人义净(635-713)亦从印度将鸦片传入中国,当时称为“药烟”。宋代士大夫用鸦片煎茶是时尚,苏东坡诗云:“道人劝饮鸡苏水,童子能煎莺粟汤……”,“莺粟”即罂粟。明朝成化年间学者徐伯龄所著的《曋精隽》卷十《合甫融》条中首次出现鸦片一词,并提及宫人到明朝境内多个省分大量收购鸦片。鸦片并列为藩属“贡品”,作为中药之用,《大明会典》记载藩属国给明皇室进贡“乌香”,即鸦片,暹罗给皇帝进贡两百斤,皇后一百斤。《本草纲目》将罂粟列在“谷部第二十三卷”中:“罂粟秋种冬生,嫩苗做蔬食甚佳。叶如白苣,三、四月抽薹结青苞,花开则苞脱。花凡四瓣,大如盏,罂在花中,须蕊裹之。花开三日即谢,而罂在茎头,长一、二吋,大如马兜铃。上有盖,下有蒂,宛然如酒罂。”柏杨的《中国人史纲》说明神宗喜在深宫之中吸食鸦片,竟有三十年不上朝。据明史学者吴唅在1959年南开大学科学研讨会上的演讲,1958年发掘明定陵后,在明神宗尸骨中验出吗啡。[7]
清初传至民间。在1729年雍正皇帝曾下令禁止鸦片,此后多位皇帝皆有禁鸦片烟命令,但未严格执行,道光帝在任亲王的时候就喜欢抽鸦片[来源请求],其余亲王、郡王、公主、高级官员、高级文人都吸食鸦片。至晚清,罂粟种植遍及全国[8]。同治八年《涪州志》记载:“远近有种罂粟,牟利倍蓰。”刘光第在日记《南旋记》中描述涪陵的鸦片种植盛况:“此地与忠州、丰都皆以种罂粟为要务,葫豌,菜、麦,至市他邑,故通市难觅菜油,日用则桐油,皆罂粟油也。”[9]传教士理雅各曾从北京由陆路旅行到镇江,“据他说,黄河和长江之间的土地上都布满了罂粟田”[10]。
19世纪,英国为了平衡对中贸易逆差,因此英国商人由印度走私进口鸦片至中国,造成清朝财政吃紧,国库日益空虚。此时,除了国民健康问题外,清政府更在意进口鸦片造成的银漏(作为货币的白银流失至外国)问题。1839年,道光皇帝任命林则徐为钦命大臣,命其奉御旨在广东销毁鸦片,史称虎门销烟。此次销烟行动虽成功打击在华的英国烟商,却也激怒了英国政府,促使英国日后决定对清朝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打,清朝战败,道光皇帝乃命耆英、伊里布两位大臣与英方代表签署《南京条约》。1856年,英、法两国认为清廷未确实履行《南京条约》内容,遂正式对清宣战,史称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1858年,清廷与俄、美、英、法四国签订《天津条约》,并被迫在该条约中将鸦片改称“洋药”,即允许鸦片贸易合法化。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清朝再次战败,遂与英、法、俄等三国签署《北京条约》,同意割让九龙予英国,并使天津开港通商。之后,英国在引进中国茶叶的种植技术后,于印度种植茶叶,几乎停止输出鸦片至中国(已不需要借由鸦片来避免对中贸易逆差),但此时中国已经学会大量种植鸦片,因而本土鸦片竞争也是英商被迫退出原因之一。
1904年,廖恩焘曾写作一首题为《鸦片烟》的粤讴,描写鸦片烟对个人健康的影响,以及当时因鸦片烟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11]
你好食唔食,要食鸦片烟。问你近来上瘾,抑或从前。我想一盏红灯,不过系无聊慨消谴;揾个知心嚟倾吓偈,最舒服系一榻横眠。烟具打整得咁精良,无非为应酬起见;果然唔系哙上瘾,我都由得你食一口添。点估你越食越多,你自己唔哙检点;食到口唇黑过火炭,又试两耸寒肩。想你茶饭三餐,食唔食都无乜要紧;总要过江龙几口,日日至少要一两八钱。你近来瘦骨如柴,都系自己作贱;好人唔愿做,偏要做个烟精。日出三竿,你曾唔曾转便;捱埋个的夜,敢就搅到五更天。问你系自己拶衰,还系闹款;就系靓溜后生一个,弄到冤鬼咁痴缠。人怕唔系得罪你一声,都叫你系鸦片鬼;就系恭维你两句,不过当你系烟仙。咁好大厦高楼,你住都唔得干净;纵有娇妻美妾,怕你都共佢无缘。你瘾起番黎,就系美味珍馐,都唔食得一件;打完几个喊啰,就要口角流涎。只恨当初林则徐,唔系把个的烟来烧尽;呢阵通行十八省,重要抽到土税膏捐。上至富贵人家,下至轿夫同着更练;官场幕友,房科差役与共门签。武营又有将官和哨弁山,唔搓烟屎,都要吞几粒烟丸。虽则撬起烟枪,都唔计得数掂;但系拈来当炮,怕唔敌得人地慨铁甲兵船。睇吓咁黑暗一个支那,怕乜你有烟点;问你一灯如豆,点照得遍世界三千。老番叫做阿芙蓉,开得时娇艳;你好似玄坛咁慨面,重怕系火坑莲。唉!听我劝,戒得几多就几多正算,你唔听见人地话,心坚石都会穿。《新小说》第九号,1904年8月6日
自鸦片烟弛禁以来,流毒几遍中国,吸食之人废时失业,病身败家,数十年来,日行贫弱,实由于此,言之可为痛恨。今朝廷锐意图强,亟应申儆国人,咸知振拔,俾祛沈痼,而蹈康和,着定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净尽。
随后中英两国就禁止鸦片问题多次进行磋商,最终于1907年达成了禁烟协议,规定从1908年起进入中国的鸦片每年减少10%,十年之内完全肃清。英国提出先试行三年,待三年之后如果中国方面做到了协议规定的话再续签,中国允许试行三年。[13]1911年5月8日,中英《禁烟条件》规定鸦片进口税釐每箱增加到350海关两,并逐年减少鸦片进口,至1917年将完全禁绝;而土产鸦片税釐也增加相应的比例,增加到每百斤征税银230两。
清政府虽确实执行鸦片减产,但鸦片减产的进度随着清朝灭亡而停止,鸦片生产再起。而清末民初的中国,鸦片在某些地区甚至成为强势货币[14],吸食鸦片也仍是许多社交场所的日常景象。
民国时期[编辑]
辛亥后禁烟体系中断。1916—1928年北洋割据,川、滇、黔与西北多地大种罂粟,烟税/专卖成军费与财政命脉,军阀依此筹饷,社会毒化加深。 1927年南京政府先设财政部禁烟处,1928年正式成立国民政府禁烟委员会(蒋中正兼禁烟总监),统一推进禁毒。 1935年发布“六年禁烟计划”及《禁毒/禁烟实施办法》,规划分期禁种、分年勒戒,期望到1940年基本禁绝,但因地方势力与财政依赖,推进效果有限。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大片丢失领土,鸦片作为硬通货,禁烟已无法控制。满洲国及日占区开始“内禁外销”政策,大量种植鸦片外销到国民政府控制区获取物资。1941年后中共为解决财政危机,也采取类似策略,各边区根据地也开始种植鸦片并外销以获得资金。[15]国共内战时期,鸦片与黄金因期体积和价值已经成为军队最喜欢携带的物资(也称为家务)。
各路军阀[编辑]
国民政府[编辑]
国民政府时期的鸦片贸易与禁烟政策,通常指1920年代后期至1940年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禁绝鸦片、征收烟税、管理烟土流通以及处理毒品走私方面的政策与实践。国民政府在公开层面长期宣称禁烟、禁毒,并设立禁烟机构、颁布相关法令;但在实际运行中,鸦片税收、专卖、牌照、缉私罚没、地方军政财政以及帮会网络相互交织,使鸦片贸易在相当时期内成为国家财政、地方军费和政治权力运作的一部分。
学界一般认为,南京国民政府的鸦片政策具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它以民族复兴、社会改造和国际形象为理由推行禁烟;另一方面,在财政困难、军费压力和地方控制能力不足的背景下,国民政府及其地方机构又在不同程度上利用鸦片贸易获取收入。Edward R. Slack 的研究将1924年至1937年间国民党与鸦片经济的关系概括为一种“毒品经济”与国家建设之间的互动,其著作副标题即为“中国的毒品经济与国民党,1924—1937”。[16]
背景
晚清以来,鸦片问题长期是中国政治、财政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议题。清末民初,各地军阀、地方政府和商人普遍将烟土种植、运输、销售和征税作为财政来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中央政府试图通过禁烟政策强化国家权威,同时回应国内反毒舆论和国际禁毒压力。
1928年,国民政府设立禁烟委员会。该机构名义上负责禁绝鸦片和相关毒品事务,后来由蒋介石等国民政府高层主导。中文资料中通常将禁烟委员会视为国民政府禁烟体系的核心机关之一。
官方禁烟政策
国民政府成立后,曾多次宣布禁烟、禁毒政策。1920年代后期,政府提出限期禁绝鸦片的计划,并设立禁烟机关。1930年代中期以后,国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禁烟宣传和法律惩罚,提出较严格的禁烟、禁毒目标。
1935年前后,国民政府推动所谓“两年禁毒,六年禁烟”等计划,试图通过登记烟民、限制吸食、取缔贩运等方式逐步消灭鸦片问题。1940年代,国民政府又颁布更严厉的禁烟禁毒法规,对种植、制造、运输、贩卖和吸食鸦片及其他毒品规定重刑乃至死刑。近代禁毒史研究中通常将1941年以后国民政府的禁烟政策称为更强硬的“断禁”阶段。[17]
不过,禁烟政策的法律文本和实际执行之间存在显著差距。美国外交文件显示,1930年代国民政府一方面宣称禁烟,另一方面也承认持有许可证的烟民可以从特许烟行或零售处购买带有禁烟督察机关税票的鸦片。这反映出当时禁烟体系中存在许可证、税票和特许销售并存的情况。[18]
“寓禁于征”与财政依赖
“寓禁于征”是讨论国民政府鸦片政策时常见的概念,意指政府以禁烟为名,对鸦片种植、运输、销售或吸食环节进行管制和征税。该政策并非单纯放任鸦片贸易,而是试图通过牌照、税票、专卖、罚没等方式把鸦片纳入政府可管理、可征收的体系。
部分研究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在建立初期财政基础薄弱,军费和行政开支巨大,正常税源不足,因此鸦片相关收入在某些阶段具有重要财政意义。Slack 的研究认为,国民党在1924年至1937年间的崛起,在相当程度上受益于毒品贸易税收。[19]
1930年代,国民政府与民间反毒团体的关系也因鸦片政策而紧张。有台湾学者评论 Slack 著作时指出,1928年“江安号”轮船运毒案、1929年驻旧金山副领事高瑛贩毒案等事件,显示国府高官和军方涉入毒品问题;到1930年代,南京政府又出现重回“寓禁于征”政策的倾向。[20]
地方政府、军队与帮会网络
国民政府时期的鸦片贸易并不只是中央政府政策问题,也与地方政府、军队、帮会和商人网络密切相关。地方军政机关往往拥有较大自主权,部分地区通过烟税、特货税、运输保护费或缉私罚没补充财政和军费。
上海是较典型的例子。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上海既是国民政府重要财政中心,也是帮会势力、租界制度、商业资本和鸦片贸易交错的地区。相关研究常提到杜月笙、青帮以及上海禁烟机构之间的复杂关系。研究者 Brian G. Martin 在讨论国民党中国的鸦片与帮会政治时指出,南京政府曾在1931年前后尝试建立鸦片垄断制度,但因舆论批评而调整。[21]
这类现象说明,国民政府时期的鸦片贸易常常呈现“半官方”或“准官方”状态:它既受到法律禁止,又在特定机构、牌照、税票和保护网络中被实际管理和利用。
抗战时期与战时经济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迁都重庆。战时财政紧张、交通封锁、货币膨胀和物资短缺,使鸦片问题更加复杂。西南地区,如四川、云南、贵州等地,本来就是烟土生产、运输或消费的重要区域。抗战时期,鸦片、盐、布匹、军需物资等走私和特殊贸易活动在国统区、敌占区、沦陷区和边区之间交错存在。
在战时环境下,国民政府公开禁烟立场仍然存在,但地方军政机关、走私网络和特殊贸易机构仍可能从鸦片或烟土流通中获利。由于战时财政高度紧张,鸦片有时被视为一种可用于换取物资、补充军费或调节区域贸易逆差的特殊商品。
需要指出的是,抗战时期利用鸦片财政并非国民政府独有现象。日本占领区、伪政权、地方军阀以及部分抗日根据地也不同程度地卷入鸦片生产、运输或税收体系。也就是说,鸦片经济是当时中国战争经济和财政崩坏背景下的普遍问题,而不只是某一政权的孤立行为。
评价与争议
对于国民政府时期鸦片贸易的评价,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强调国民政府禁烟政策的虚伪性,认为其所谓禁烟在相当程度上演变为官方或半官方的鸦片垄断和税收制度。此类观点常使用“寓禁于征”“明禁暗纵”等概念,指出政府在禁烟名义下获取财政利益。
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国民政府确实面对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财政困境。鸦片问题在晚清民国已经高度普遍化,中央政府缺乏足够行政能力和稳定税源,因此其政策表现出禁绝目标与财政依赖之间的矛盾。
较中性的学术表述通常认为,国民政府的正式政策是禁烟、禁毒;但在实际政治经济运行中,鸦片被部分党政军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势力反复用作财政资源、军费来源和权力工具。这种现象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国民政府公开贩毒”,但也不能简化为“国民政府只是禁烟失败”。更准确的说法是:国民政府时期存在以禁烟为名的鸦片管制、征税、专卖和半官方贸易体系。
中共边区[编辑]
日占区[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编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依然采取“对内禁绝,对外销售”鸦片的策略。内部严格禁止吸食、贩卖鸦片,很快取缔了国内民间的鸦片生产与贸易。同时将收缴的鸦片集中起来外销以获取外汇[22],并在新疆、云南、黑龙江等生产建设兵团的国营农场内种植鸦片,代号“100号”[23],用于出口。19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财政改善,对外鸦片销售逐渐消失。但随着社会的逐渐开放,各类毒品问题开始在民间重新开始抬头。
改革开放前[编辑]
改革开放后[编辑]
鸦片与台湾[编辑]
明治维新前后日本即广泛栽培罂粟,1879年(明治12年)5月1日《药用阿片卖买并制造规则》(即鸦片专卖法)施行,购入者及栽培农家由政府登录,后来鸦片作为甲午战争的军需品及政府收入。1915年吗啡在日本国内生产成功,满洲及关东州作为重要的生产基地,吗啡及海洛因最早是被当成鸦片戒断剂的[24],张学良就曾听信当时最新的医学观点,以注射吗啡来戒鸦片,反而造成反效果(但在当时,口服吗啡协助戒断鸦片也有许多成功例子)。尔后关东军令里见甫成立里见机关控制青帮、红帮,以密输吗啡、鸦片至上海等地作为掌控方式,以此通路鸦片密输密售至长崎、台北等地,故渐禁成效不彰。
日本治台时期,采取鸦片渐禁的手段:也就是允许台湾人已成瘾者登记并购买鸦片,但不允许日本人及未成瘾者在非医疗用途使用鸦片,并且以专卖及逐渐提高价格来减少吸食者;除了鸦片收入对殖民初期台湾总督府财政的显著贡献外,亦成为日本在国际间宣扬其殖民鸦片政策最有力的宣传品。但总督府在辅导成瘾者戒除鸦片的努力不足,引起台湾人的不满,直到鸦片专卖收入大减,发明出由鸦片提炼药用吗啡的方法及杜聪明等医学界人士发明低痛苦戒瘾方法后,总督府才认真辅导戒瘾。
日本人为了减少台湾人的反抗心理,台湾日治时期之初不敢骤禁鸦片,但也大力宣传鸦片的危害,而到了后期,由于日本人相对成功的以价制量及避免未成瘾者成瘾,吸食者显著减少,加上总督府在其他方面的收入已经大增,因此台湾财政对鸦片的专卖的依赖也就跟着减少。日治时期台湾鸦片的进口主要由三井物产与英商三美路商会(Samuel Samuel & Co., Ltd.)独揽。日本在向全球宣告会加速禁绝台湾鸦片后不久,总督府还在1929年1月颁布《改正阿片令》,特许未登记的吸食者补领许可证[25]。这项法令颁布之后,意外地引起全台知识分子及上流社会的愤怒(令人意外的原因是抗议人士有不少有吸食许可;而且在不久之前,吸食鸦片仍是许多台湾高级社交场所的日常景象,日本警察一直会在这种社交场所找麻烦,以确保未成瘾者不会进入这种社交场所而染上毒瘾,台湾许多未成瘾者为了社交而欺骗总督府说有成瘾[26])。然而,连横却于1930年3月2日,在日本人御用报纸《台湾日日新报》发表《台湾阿片特许问题》(又称《鸦片有益论》)辩称鸦片有害亦有利,其中“台湾人之吸食鸦片,为勤劳也,非懒散也。……我先民之得尽力开垦,前茅后劲,再接再厉,以造成今日之基础者,非受鸦片之效乎?”之说,受到台湾仕绅与知识分子强烈抨击与批评,连横身败名裂逃往中国大陆,最后病逝上海[27]。
鸦片与朝鲜[编辑]
根据中国媒体报导,从朝鲜流出的毒品使中国东北三省深受其害。该报导并指出每个集体农庄都被125英亩土地种植罂粟。还有媒体声称,朝鲜每年生产40吨鸦片,是世界第三大鸦片出口国和第六大海洛因出口国,年出口毒品收入5亿美元。根据该报导的说法,中国政府有意对朝鲜产制的毒品进行严厉打击。该报导指明,中国政府于2010年没收的朝鲜产毒品总值达约六千万美元,约等于四亿三千六百零五万三千人民币[注 1]。针对朝鲜产毒品,中国政府也开始暗中与韩国政府展开密切合作。韩国媒体《东亚日报》宣称,中国政府“发怒了”[28]。
鸦片与塔利班[编辑]
阿富汗地处金新月的中心地带,是鸦片贸易的中心,在阿富汗大量农田被荒废,农民以种植罂粟来获取更高的收益。塔利班声称按照伊斯兰教法的规则,禁止鸦片贸易,但是在2001年阿富汗战争后塔利班政权倒台,至2021年塔利班卷土重来,塔利班有60%的资金来源来自鸦片贸易。[29]一些人指出,塔利班和一方面禁止毒品贸易,另一方面为了政权的存续,又不得不通过鸦片来使政权苟延残喘。[30]2023年12月,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称,自塔利班去年4月禁止种植罂粟后,阿富汗鸦片产量估计暴跌95%至约330吨。[31]
鸦片与缅甸[编辑]
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最新报告,缅甸于2023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鸦片生产国,超过阿富汗,估计当地于2023年生产1080公吨鸦片。办公室表示,缅甸的“鸦片经济”的总估计价值升至10亿至24亿美元,相当于该国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7%至4.1%。办公室指,2022年缅甸估计生产了790公吨鸦片。[31]
欧洲的鸦片使用情况[编辑]
鸦片在欧洲长期被当作传统药物使用,在古希腊时代的希波克拉底与盖伦的著作中,记载了鸦片的疗效。
18、19世纪的欧美医学家仍普遍师从古希腊医生的看法,把鸦片当作医治百病的“万灵药”,取代西洋传统医学较为野蛮的杯吸法、放血疗法和医蛭法。由于当时医疗条件落后,而且对疾病成因亦不太清楚,因此当时医生的目标是抑制病痛,而非治愈疾病。在这种医治思想下,加上止痛药物选择也少,鸦片的麻醉与镇痛特性自然大有用武之地。
除了进口鸦片,英国医学协会还设立奖章推动国产鸦片的培育。英国政府一方面把吗啡含量为4%-6%的印度鸦片出口到中国,另一方面又进口吗啡含量高达10%-13%的土耳其鸦片用于本国制药业;英国人一方面视中国人因享乐而吸鸦片是“独特的东方习俗”,另一方面却以治病的名义毫无顾忌地把鸦片酊(Laudanum)灌进自己的身体。“纵观整个19世纪,鸦片在英国、西欧和美国被广泛使用,就像今天的阿士匹林(Aspirin)或扑热息痛(Paracetamol)一样。在1831-1895年间,英国国内鸦片消费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4%。”[32]
英国沼泽区的民众滥用鸦片的情况尤其严重,用以减轻农业劳动的单调与繁重,以及沼泽地气候引发的疟疾、热症、风湿、神经痛和肌肉痛。除此以外,当时英国民众也可轻易地从药剂师、杂货店、书店、甚至流动小贩,用廉价购买由鸦片配制成的“多弗粉”、“哥罗丁”(chlorodyne)之类的专卖药。在“鸦片无害”的假设下,当时的英国国民都对“上瘾”这个副作用,当成解脱病痛的代价。此外,当时英国市场亦出售含鸦片成分的“婴儿保静剂”,为了减轻育儿的负担,英国贫民窟的母亲、保姆、甚至育婴堂都乐意对孩子喂食,可以想象当时服用“婴儿保静剂”的儿童通常肤色灰白、营养不良,陷于比他们的父母更悲惨的境遇。下流社会的妓女、酒鬼用鸦片鬼混、代替酒精;上流社会的贵族、学者用鸦片享乐、激发灵感;身为英国国王的乔治三世嗜食鸦片,导致疯狂,即位的乔治四世同样具有鸦片瘾[33]。
在维多利亚时代,几乎每个英国人都在他们生命的某一段时期服用过鸦片[34],服食鸦片就像喝酒或抽烟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35],可以想像当时鸦片在英伦三岛的泛滥程度。
即使有因鸦片中毒致命的事例,但当时英国也极少有医生愿意作证把死因归于鸦片,因为这会牵涉到他的同行,或者会令鸦片药制品的销量减少[36]。医生和药商支持对华鸦片贸易的言论,只不过是他们在对本国同行包庇纵容的延伸。
有鉴于鸦片在中国的泛滥,英国政府开始立法禁止将鸦片使用于非医疗用途。但直到19世纪末,随著特效新药的发明,以及对人类疾病成因的深入了解,欧美医学界才开始破除对“鸦片治百病”神话的迷信,其应用范围才得到限制。
1907年由神学博士文英兰主持的伦敦禁鸦片大会上,所有与会代表均认为英国应将印度与中国间及英帝国其他各地之鸦片贸易马上停止。伍连德在回忆录中写道:[37]“在这会议之前,我不知道英国人民对于政府的鸦片政策是这样地感到可耻。在我的演词中,我报告了海峡殖民地的贩毒情形,并强调英国政府必须想出其他增加税收之方法,不要再从烟田着想。会众报我以热烈的掌声……”
1909年2月,万国禁烟会在上海外滩汇中饭店召开,来自清、美、英、法、俄、德、意、奥匈、日、荷、葡、暹罗、波斯13个国家共41名代表,会议最终通过“九项决议案”。敦促各国政府采取必要之措施管制鸦片的生产和消费,“实开国际协作禁烟之端”。
1911年5月8日,中英再订《禁烟条约》十条及附件十条。
1911年12月1日,上海万国禁烟会13个国家中除了奥匈帝国拒绝参加外,12个国家在海牙召开国际鸦片会议,1911年1月23日通过《海牙鸦片公约》(INTERNATIONAL OPIUM CONVENTION SIGNED AT THE HAGUE)6章25条。规定熟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及其他衍生物的制造、贩卖、使用限于药用及正当之需。1914年6月25日,《海牙鸦片公约》正式生效。1925年2月19日,国际联盟鸦片咨询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会议,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
传说[编辑]
在清代小说家宣鼎的作品《夜雨秋灯录》里,记载了因吸食鸦片而亡的“鸦片鬼”的故事。[38]“鸦片鬼”词语本身亦指吸食鸦片烟上瘾的人。[39]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 ^ 存档副本 (PDF). [2023-09-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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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见戴宝村,《樟脑、鸦片与专卖制度产业文化展示资料调查》,页157-158。同一时代的中国,风气亦是如此,参见谢柏贤,〈晚清同光年间朝野的鸦片观(1874-1906年)〉(桃园: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2009),页36-37。学者许宏彬对于日治时代人们看待鸦片的观念有独到的观察,可参见氏著,〈在记忆的边缘遇见阿片吸食者〉,收录于陈姃湲编著,《看不见的殖民边缘:日治台湾边缘史读本》(台北:玉山社,2012),页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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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地山《危巢坠简·解放者》:“女主人是个鸦片鬼,她睡的时候要我捶腿搔背,醒时又要我打烟泡,做点心,一不如意便是一顿毒打。”
注脚[编辑]
- ^ 此为2024年6月汇率,USD:CNY≒1:7.27。
外部链接[编辑]
- DEA drug informa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Opium, morphine, and heroin
- UNODC –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 Afghan Opium Survey 2009(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林满红:〈清末本国鸦片之替代进口鸦片(1858-190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林满红:〈晚清的鸦片税(1858~1906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黄宇和:〈读史札记──论冯客的鸦片赞歌及其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