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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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际可 | |
|---|---|
| 大明左州知州 | |
| 籍贯 | 南直隶徽州府歙县 |
| 字号 | 字文甫 |
| 出身 | |
| |
吴际可(16世纪—17世纪),字文甫,南直隶徽州府歙县篁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吴际可是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应天乡试第五十五名举人[2],授合州学正,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陞温州府推官,不收受海船私下给予的金钱,有豪强杀人,贿赂以手脚蜷曲者抵罪,他重新审讯后将豪强正法,府民称为神君,其后改左州知州,以母亲年老致仕终养[1]。
引用[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民国《歙县志》·卷四·选举志
- 民国《歙县志》·卷六·人物志
| 官衔 | ||
|---|---|---|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赵以康
|
明朝合州学正 万历年间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蒲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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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朱道相 |
明朝温州府推官 1603年—1609年 |
继任: 邓希稷 |
| 前任: 方岱? |
明朝左州知州 万历年间 |
继任: 萧贻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