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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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拉丁语principium,法语:principe,德语:Prinzip,英语:principle)、原则定律,是存在于某个系统中的一组法律规则与基本前提。这个体系中的其他事物,大体上都可以经由这个基本规律来推导、解释与预测;这个体系中的成员,都应该遵守这个基本规律,在这套规则下运作。经由了解这个体系的原理,可以了解到整个体系的基本特征,或是反映出这个体系被设计的目的。如果这个体系下的某个原理被忽略,可能造成体系无法运作,或是这个行为将无法达成其目的。

哲学数学物理学中,都常使用这个名词。在数学中,以公理(axiom)、公设(postulate)及逻辑基础作为整个数学体系的原理。

字源[编辑]

原理一词译自英语英语:principle,其字根最早来自于古希腊语ἀρχή,名词字面意义为起点或起源,转义指代“最初的规则或元素”,今译之作“第一性原理”。这个希腊名词被照译为拉丁名词principiumprincipium构词上仿照希腊语,本义亦为“起始”,系形容词princeps(最初的、第一的、首要的)的抽象名词化,后者可分析为primus(第一)+-ceps(得…者)。之后这个拉丁语词经由法语形式principe最终进入英语。

这个名词在日本明治时期,由福地源一郎译为主义,但在稍后,主义一词被改来译英语中有后缀字-ism的名词,principle被译为原理,之后传入中国。汉语中,又根据不同语境,译为原则、定律等。

在欧洲,原理被用来描述在某个系统中,最复杂与最基础的法律、教义、学说与假设。也可以用于各种逻辑推导时,最基础与形式化的规则或是法则。也可以用于自然科学中,用来描述宇宙的基础规律,解释自然或人工物体进行运动与变化时,在其表面现象之下的基本原则以及运作原则。

概论[编辑]

自然科学中,原则为一抽象的客体,反映出某个(或某些)现象机制运作中,其普遍存在的基本规律,存在着一个适用范围,超出其适用范围,原理可能会发生根本变化。

原则是一种一般化,人类使用这些普遍存在的解释进行预测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