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此条目可参照[[:en:Module:Wikidata第969行Lua错误:attempt to index field 'wikibase' (a nil value) |英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此条目在对应语言版为高品质条目。 |
存在指实体具存有或处于现实的状态,与不存在相对。存在常与本质互相对照:前者关乎实然,后者指实体的核心特征,即使不知道某实体是否存在,也能理解其本质。
本体论为研究存在之本质和分类的哲学领域[1]。单一存在指个别实体的存在,而普遍存在指概念和共相的存在;占据时空的实体为具体存在,与抽象实体(例如数字和集合)的存在相对。其他分法亦包括可能/偶然/必然存在,以及物质/精神存在。普遍观点认为实体非有即无,不具中间状态,但部分哲学家认为存在有深浅之别,即某些实体的存在程度要高于其他实体。
正统的本体论视存在为一种二阶性质[2],即性质的性质。举例,称红色存在代表某项实体是红的,红色即具有“被一实体所拥有”的性质,即存在。存在并非实体本身具有,而是描述某性质在现实中是否有对应实例。亦有观点认为存在为一阶性质,或称个体之性质,意即存在类似个体的其他属性,如颜色和形状。亚历克修斯·迈农及其追随者接受这种观点,指出并非所有个体都具有这种性质,主张如圣诞老人等某些个体并不存在。普世主义则对此观点持反见,认为存在即每个个体的普遍性质。
存在的概念贯彻整个哲学史,并在古典哲学中起到重要职能,诸如古希腊的前苏格拉底哲学、古印度的印度教和佛教哲学以及古中国的道家。其范畴横跨逻辑学、数学、认识论、心灵哲学、语言哲学和存在主义等领域,并与之息息相关。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 小作品图示 | 这是一篇与哲学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